青铜峡市第五中学集邮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集邮社团 (简称” 集邮社 ”)是青铜峡市第五中学在籍学生因为共同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青铜峡市第五中学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 组织原则
1.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2.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3.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体同学服务。
4.社团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团委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5.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 宗旨
学生集邮社团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有组织地、创造必地开展理论学习,技术指导、兴趣爱好,社会公益等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努力建设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广大同学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服务。
第二章 社团组织
第四条 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 社团聘请相关专业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或挂靠相关业务单位,全面指导社团工作。
第六条 社团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学校指导监督下执行。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凡在校七年级学生均可参加;
2.承认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 社团会员的权利
1.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3.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4.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 。
第九条 社团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主动接受本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第十条 会员的管理与奖惩制度
1.社团有义务负责人联系单发与会员,并由办公室负责各单管理;
2.会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由办公室除名册;
3.会员态度积极,为本社团作出贡献,可经理事会决议进入管理层;
4.会员违反章程规定,情节严重者,由社团予以除名。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 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
第十二条 社团必须在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