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办公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损坏,均由使用者负责。
2、 教师因长期休假或调出本校或退休等原因,都要将所借用学校所有设备、财产移交保管室,由于不交造成的财产损坏、损失等均由本人负责赔偿;退休人员不交者,不宜办理移交手续。
3、 各功能室管理员所管理的一切财产,如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门窗、桌凳及实验设备损坏者,均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4、 各年级组所配置的公用设备均由年级主任负责管理,因管理不善造失职渎职成丢失、损坏者,均由年级主任负责赔偿。
5、 其他办公室的办公设备及物品均由使用者负责管理。
6、 参加各种大型活动,所需设备均由组织者领取,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归还,且负责设备的完整。
7、 班级财产损坏者均由班主任督查,责令相应学生负责维修或赔偿,否则,凡学校维修后费用均从班主任费中扣除。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