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五中学“八小时以外”教职工行为十不准》(试行)
按照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打造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出台了《“八小时以外”教师行为十不准》规定,为教师八小时以外生活列出“负面清单”,规定和约束言行举止,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一、不准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准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包括网络补课。
二、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影响正常的招生秩序,不准有偿为学生推荐介绍书籍等学习用品。
三、不准在公共场合和微博、微信群等新媒体发表、转发不当言论。
四、不准传播不实消息,做到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不诬告他,不危害集体。更不得妄议中央。
五、不准违规接受家长谢师宴、升学宴等违规宴请。
六、不准参加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中共党员不得信教。
七、不准饮酒驾车、醉酒驾车。
八、不准参加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九、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不准参加任何不良组织,不得参与非法集资、传销等活动。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