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规章制度

市四中课堂教学一日常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12 10:44 栏目:规章制度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四中学 点击量:1117 【公开】

            

一、课堂教学

1课任教师是上课的第一责任人,肩负教学和负责学生安全双重任务,上课前和下课铃响后各清点1次学生,对点名不到的学生要及时联系班主任了解情况,课下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严禁教师在上课期间让学生到办公室抱作业、随意让学生站在教室外,一经查实,扣除该课任教师的本节课绩效工资20元。

3、不允许教师上课端水杯或让学生给端水杯上课,一经查实,扣除该课任教师的本节课绩效工资20元。

4、教职工在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让学生干活,影响学生上课,扣除当天的绩效工资30元。

5、教师由于拖堂导致学生不能及时上下一节课,扣除该课任教师的本节课绩效工资20元。

6、由于教师迟到或不到,导致学生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扣除该课任教师的本节课绩效工资20元;由于教师迟到或不到,导致安全事故的,课任教师负全部责任。

7、上室外课(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实验、实践课),教室还有学生逗留或在校园闲转,扣该生所在班级量化分一人次2分,扣除该课任教师的本节课绩效工资20元;上课时,学生必须置于教师视野范围内,必须在规定的场地(操场、实验室)上课,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以保证安全;学生不得在场地(操场、实验室)以外的地方独自活动(如在校园、走廊、树荫下、本班教室内等),让学生自由活动扣绩效20元。

8、学生课间由于买东西、不及时上厕所而导致上课迟到,扣该生所在班级量化分一人次0.5分。

9、班主任未经教务处允许,叫学生处理事情而影响学生上课,扣除该班主任当天班费20元。

二、错时放学和无缝对接

1、各班放学坚持安全、有序、文明、整齐的原则,不准提前,也不准滞后,放学以铃声为准。

2、第四节课、下午大自习第一次放学铃声前5分钟所有值周教师、值周领导和党员雷锋岗教师要求及时到岗、切实负责。不到岗者扣20元。

3、走读学生提前或不按时离校的一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上课教师、大自习辅导教师不及时督促走读生离校的一次扣除20元。

4、上课教师、大自习辅导教师要坚持到第二次铃响,提前离开教室扣发绩效工资20元。

5、严禁住校生混出校门,如有违纪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6、晚自习下,辅导教师要将辅导班级的住校生有序组织带到宿舍,与宿管做到无缝对接。发现没有将住校生送到宿舍,一切后果由辅导教师负责,扣发绩效工资30元。

三、自习辅导

1、早自习,各辅导教师按照安排在7:10前必须深入班级,组织学生早读。无辅导教案扣绩效工资10元,迟到、早退扣绩效工资10元,不到者扣绩效工资20元。

2、大自习按照安排,由辅导教师组织学生上自习,管好班级自习纪律,做到按时下班,做好错时放学。

3、晚自习要提前10分钟进入班级清点人数,固定合班学生的位置,坚守在教室内,不允许在走廊内闲转;不允许学生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安排他人陪上,限时回到教室。

学校常规严格遵守,守时守纪,安全第一。

四、查堂违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扣教师绩效工资20元;

2、未经教务处允许,擅自调课者扣绩效工资20元;

3、旷课一节扣绩效工资50元;

4、有公事、病假、事假在两天以内,有课必须自行安排,课堂没有老师组织,按旷课处理,扣绩效工资50元。

                                                       青铜峡市第四中学                                             

                                                            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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