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规章制度

第四中学班级财产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23 11:01 栏目:规章制度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四中学 点击量:1101 【公开】



为了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有效地管理好学校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为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后勤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细则内容

开学初由学校总务处财产管理人员安排、清点每班教室财产交给各班主任,从班主任签字之日起总务处开始对该班财产进行监督记录;

班级财产由总务处安排确认后,各班不得随意变动,若需增加或减少,需报保管室进行登记,如擅作主张随意变更,视情况降低5分;

班级财产如有损坏,班主任应查明原因报总务处,属正常损耗项目不降分;不属正常损耗项目,主动修复不降分;修复达不到要求者降低3—5分;不管不问者:打烂玻璃降低5分,不及时安装再降低2分;桌凳每个降低3分,开关、灯管每个降低4分,门牌每个降低3分;暖气设施设备如属班内人为损坏漏水者,每次减少5分,随意关闭阀门造成影响者,每次降低2分,造成损失者,除降低考核成绩外,取消财产管理优秀班集体的资格。

墙壁、桌面乱贴、乱画造成损坏的降低1—3分。教室外墙有破洞者降低10分。

如某班学生损耗其它班级或教室外其它财产,除照价赔偿外,降低该生所在班级5—8分;主动修复者酌情降低1—2分。

学生偷窃学校财物,一经查实,除返还或照价赔偿外,降低该生所属班级10分;

如损坏财产相关责任人自己无法修复的,需学校出面请技术工人修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降低该班5分;

某班学生如发现除本班外的学校财产遭受损失,主动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举报学生所属班级5分;

不能按时关窗每扇降低1分,不按时锁教室门的每次降低3分;

发现放学后一体机没有关闭的降低5分,电脑电源不关一次降低3分。

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说明:

本办法加分,上不超过满分,下降低至0分为止。

本办法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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