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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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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第三小学2023年秋季入学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14 14:56 发布单位: 通知公告 浏览量: 5490 【公开】

永宁县第三小学2023年秋季入学招生公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能够顺利入学,根据永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秋季招生文件精神,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印发《永宁县 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永教体发〔2023〕93 号文件精神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求,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数(小学招生计划数),备注内容【永宁县第四小学一年级新生借读在第三小学,待第四小学投入使用后至四小就读】执行。现就永宁县第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年龄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永宁县第三小学

1)阳光步行街以南—迎宾大道以北,109国道以东—宁丰街以西;

2)永和锦城小区、永福花苑、永泰家园B区。

   永宁县第四小学

阳光步行街以北 — 观湖路以南,109国道以东 — 宁丰街以西。

三、审核所需证件资料

1、在本片区有自购房居住的学生家长带以下资料核验:

(1)永宁县教体局发送的“银川市中小学入学平台”报名网派遣短信;

(2)儿童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儿童需与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3)与户口本儿童监护人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购买二手房除以上证件外,还需公证书、买卖协议、新住户产生费用证明。房产证用于银行抵押贷款的需要购房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

(4)免疫接种证、儿童免疫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到儿童所接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5)儿童体检单;

(6)幼儿园毕业证;

(7)保险单。

2、在本片区租房的学生家长带以下证件核验:

(1)永宁县教体局发送的“银川市中小学入学平台”报名网派遣短信;

(2)儿童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 (儿童需与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

(3)租住协议、居住证、务工证 (营业执照、上一年保险缴纳凭证)以及租住一年期间物业费、水、电、暖等相关的缴费单据;在本片区经商的需要带齐营业执照。

(4)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 报告请家长尽快到儿童所接种的社区开具报告);

(5)儿童体检单;

(6)幼儿园毕业证;

(7)保险单。

四、审核地点及时间

地点:永宁县第三小学

时间:2023年8月18日 上午:8:20 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五、转学材料审核

其他年级转学生定于2023年8月20日8:20进行材料审核,请各位家长按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核验。

(一) 核验资料:

1.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房过户手续必须齐全)或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原件。

2.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卡”转出学校盖章一式两份。

3.预防接种查验报告。

、其它注意事项

(一)核验资料家长需按学校要求有序核验;

(二)已经上过一年级注册过学籍的学生,请按转入手续办理上二年级,不得在我校一年级重复报名,否则不能注册学籍将做退回原学校处理,由家长自行负责;

(三)家长提供的户口本、房产手续等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在开学后20天内为新生网上注册学籍,如提供的户口、房产手续等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注册不了学籍将做退回处理。

(四)一个儿童只能由一名家长陪同报名。

(五)根据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资料核验现场需有序排队,保持间距,现场安静有序、听从学校保安等工作人员指挥,注意文明礼仪互相谦让。

(六)所有转学审核资料用文件袋分类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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