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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四小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19 17:00 发布单位: 贺兰县第四小学 浏览量: 1222 【公开】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制定好班级考勤制度。每节课(含早读)均应由任课老师(或班干部)负责清查人数。学生考勤情况登记情况每天由班干部统计,并及时向教导处反馈情况

三、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两天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政教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

四、无故旷课的学生,经多次教育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

五、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告校长。

六、每班应选定专项负责班干部负责本班考勤工作,如发现学生无故缺席要立即报告课任老师和班主任,并想办法迅速通知家长,摸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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