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招生动态

石嘴山市第九小学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3 09:03 分类:招生动态 发布单位:石嘴山市第九小学 点击量:834 【公开】

    根据自治区教委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及石嘴山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补充意见,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学籍管理制度,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实施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保证素质教育的实施,制订如下规定。

一、入学注册制度

    1、严格按照教育体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新生招生工作。严格控制新生招生学额,严格控制择校生数量,录取新生、编班、注册手续规范。

    2、不拒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病残儿童入学。    

    3、优先办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移民随迁子女就读入学事宜。享受辖区内学生同等待遇,

    4、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应按规定日期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向学校办理请假补假手续。

    5、学生因故因病须休学或缓学的,须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转学制度

    l、转学时需持有户口本、产权证、学生成长手册(成绩手册)、学籍卡、预防接种卡等学生学籍资料。本市户籍的学生必须到惠农区政务大厅办理转学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移民随迁子女就读可先入学后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3、接受无转学证明的学生转入本校。原则上不允许学期中途办理转学手续。

    4、省市转入本市,户口迁入本校招生范围并按正常顺序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准予办理转进并注册手续。

    5、校招生范围内,持有临时居住证或蓝印户口的外省市学生申请于本校借读,必须出具临时户口或暂住户口或蓝印户口,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证明,当地派出所年龄证明等,经学校批准,办理正常手续,方可在本校办理借读注册手续。

    6、教育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规定安排学生在相应年级就读,不得随意升留级。

三、评价及管理

    1、各科考试或考查应根据《课程标准》规定和惠农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和考查命题适度,方法灵活多样。考试成绩不排队,不公布。

   2、《石嘴山市惠农区学生成长记录册》是学生升学、转学的依据之一,学校有专人负责指导实施,具体记载工作由班主任牵头管理,每学期组织有关教师、班级同学对有关的栏目作出评价并记载,每学年结束发还学生保管。

   3、学籍统一使用《惠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电子档案》进行管理。

   4、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转学或退学。

   5、学生非正常死亡,所在学校必须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书面报告(含校外)

四、升级、跳级、留级制度

    本校坚决杜绝学生留级、跳级。凡本校学生必须按学生的就读时间准予升上相应年级就读。

五、奖励与处分制度

    l、对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思想品德好,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学校给予表扬和表彰,或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对违规的学生应以教育为主,原则上不实行处分。

六、毕业、结业制度

   1、小学学生修业期满,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均达到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经学校编制上报教育局审核、验印,颁发毕业证。

   2、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复读生。

石嘴山市第九小学

0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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