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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3-12-05 08:01 发布单位: 青铜峡市第三小学 浏览量: 284 【公开】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大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时长06:54

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红灯停,绿灯行。

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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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


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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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要尽遵法守法之本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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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

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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