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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中教职工疫情防控防控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04-15 16:46 栏目:德育其它工作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点击量:809 【公开】

市五中教职工新冠肺炎防控承诺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教育局和学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止疫情扩散蔓延,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觉遵纪守法、主动配合、科学防控。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主动接受医疗机构的防疫检查和隔离观察,如拒绝检查和隔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ー条规定,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市疾控中心电话0953-3054733)。

三、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做到不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53-372459),若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七号)》有关要求,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戴ロ罩不进入公共场所。

(ニ)串门、走亲访友、扎堆聊天。

(三)不参加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

(四)不举办红事,白事简办并提前向学校报告。

(五)不组织家庭聚会、亲友宴请、聚众饮酒等活动。

(六)不参与打麻将、打扑克等聚众性活动。

(七)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戴上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如实报告本人活动轨迹。

(八)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执行教育局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决定。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学校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2020年 3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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