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德育世界家校合作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家校共育研究中心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02 00:00 栏目:家校合作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点击量:1072 【公开】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家校共育研究中心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家长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特制定青铜峡市第五中学家校共育研究中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校委会的领导下,家校共育研究中心委员会积极发挥沟通、服务、监督三个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督促学校工作,改善并促进家庭教育,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架起联系的桥梁,共商教育大计,为促进学校不断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家长了解学校管理,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育人的合力,推动学校管理,促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育人的合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2.帮助教职员工更好地树立为学生、为家长服务的意识,掌握指导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融合的方法。

3.提高家长对教育子女的科学认识,提供成功家教的经验,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家校共育研究中心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主任:李培虎  副主任:秦玮 刘淑仙(七年级(4)班家委会主任) 梁文勇(八年级家委会主任)

   委员:魏文刚 马建国 姜建忠 周洁 罗娜 梁冬 张岩 马富菊 刘丽

下设四个部

(1)德育部:部长 魏文刚  

委员:周洁 年级主任 马玉忠 黄金成 岳慧 陈丽红 徐安娜

李文燕

主要职责: 及时与学校沟通学生思想状况和班集体情况,经常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与学校和教师一起肯定和表扬学生的进步,解决和化解学生遇到的困难烦恼,家校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做好思想工作。经常通过家长了解学生所在班级情况,及时发现班集体风气和同学之间关系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积极向上、温暖和谐、互助友爱的班集体,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2)安全健康部:部长 马建国

委员:胡鑫鹏 史月芳 马新军 马富菊 张思颖 徐小燕 杨静 蒋婷 梁丽萍

主要职责: 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的护学工作,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的安全进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保障学生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3)教学部: 部长 姜建忠

委员: 周永福 赵忠泽 徐倩 梁文勇 刘淑仙 孙燕 冯红 蔡雪琴

主要职责: 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五项管理、双减政策、课后延时服务的落实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办好学校而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解决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教育宣传部: 部长 马兰 委员:李自侠 李振业 余斌 刘丽 脱红霞 王炎霞 仇春霞 赵文艳

主要职责: 积极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五项管理、双减政策、课后延时服的要求,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地外部环境,使全社会、广大家长关心、理解和支持学校工作。

四、主要工作职能

1.配合教育职能:配合校级的教育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助教助学活动(做好护学岗工作)

2.参与管理职能:广泛参与校级校务公开工作,包括校服采购、校园安全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学校管理和监督活动。

3.评议创建职能:对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成效开展民主评议,客观评价规范收费情况、教学管理水平、师德师能师风建设等情况(开展课堂开放日活动)

4.沟通协调职能: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力所能及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协助校级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委员会)

5.组织交流职能:广泛收集家长对校级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定期召开家长会议,组织家长交流教育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当前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五、家校共育研究中心委员会的的工作方式

1.列席参加校级有关学生素质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各种会议和重大活动,及时将这些会议和活动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传达给家长,并将收集的家长意见和建议以及开展配合性的活动及时通报给学校。

2.广泛参与校级校务公开活动,对拟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程序性和形式恰当性等进行建议性审核,审核的建议意见及时与校级通报和沟通。学校在征求家校共育研究中心委员会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正,方可实施相关的公开工作。

3.积极参与服务性收费、校园安全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各种活动,对发现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应立即通报给学校,学校应及时纠正。

4.在学校的指导下,组织家长开展评议师德、师风建设等活动。

六、家校共育研究中心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活动制度:校级家长委员会应根据校级的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成员会议,听取校级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本学期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每学期结合家长开放日、社会评议等工作积极动员学生家长,协助和参与校级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并于学期结束前将参与校级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

2.家长委员会评议制度:校级家长委员会通过问卷调查、家长评议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督导评估,收费、资料征订定情况、教学管理水平、师德师能师风建设落实等方面情况。

3.家长委员会参与校级管理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要主动解决家长、学生与学校间的纠纷和问题;主动解决办学中的具体困难;按时审核校级校务公开内容;校园安全;参与讨论学校管理服务性代收费标准确定;及时向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4.家长委员会参与议事和决议制度:家长委员会要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参与校级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参与校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的审议。凡涉及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问题,学校在作出决策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5.家长委员会工作保障制度:校级领导应出席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学校开展督导自评、教学开放日活动应请校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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