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智慧校园融合应用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创新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11 00:00 栏目:融合应用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点击量:548 【公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和引导小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科技学术创新活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适应时代需要,具有较强科技学术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富于开拓和进取精神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大端小学教师、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制度。

第一条 奖励等级及奖励金额设四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第二条 奖励对象凡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在科技学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教师或在校学生。

第三条 申报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政治合格者,可申报:

(一)在全国或国际正式公开的科技学术竞赛或评选中(如全国小学生挑战杯,全国小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小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二)在省(直辖市)正式公开的科技学术竞赛或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三)获得发明专利者;

(四)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不含内刊)上公开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论文者;

(五)创作作品在全国公开评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省(直辖市)评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第四条 评定标准

(一)特等奖

参加有关竞赛或评选活动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特等奖,经学校和有关专家认定,其成果或作品对相关研究领域有重要突破,具有显著的应用价值、经济效益或很高学术价值。

(二)一等奖

参加有关竞赛或评选活动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经学校和有关专家认定,其作品对相关研究领域有较大突破,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价值和社会价值。

(三)二等奖

参加有关竞赛或评选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经学校和有关专家认定,其作品对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突破,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四)三等奖

参加有关竞赛或评选活动获省级三等奖,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经学校和有关专家认定,其作品对相关研究领域有较新的探讨和尝试。

第五条 申报要求

(一)可以个人名义也可以集体名义申报;

(二)以个人名义申报者,其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研人,同一人可以申报一项(集体项目不限);

(三)集体申报以项目为单位;

(四)同一作品只能申请一次奖励。

第六条 评审程序和时间

该奖每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20日以前由本人或项目主研人提出申请,提出奖励等级建议,并附2名以上专家评审意见,将有关材料(申报表、获奖证书原件)报大端小学教导处,经学校有关领导评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会议通过并公布获奖名单。

第七条 该奖在每年11月中旬评比结束,学校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一件作品(或成果)同时获得数项奖励的,按最高等级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大端小学教务处信息处负责解释。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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