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教育局
关于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学年度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园)、中心学校、职教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意见》、《青铜峡市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及《青铜峡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要点》《青铜峡市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进一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促使各学校(园)认真实施好三年发展规划,着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教育督导评估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安排
11月24日-12月2日为学校自查自评阶段。
12月5日-12月16日为教育局督导督导评估阶段。
注:督查时间根据疫情情况随时调整。
二、督查内容
1、普通高中、职教中心
主要依据《青铜峡市高中(职教中心)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年度目标与任务落实情况督导评估细则(试行)》、逐项督查学校(2021-2022)学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五项管理”实地督导评估细则》;教学教研工作;课堂教学考核;师生行为测查;校园安全。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主要依据《青铜峡市初中、小学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年度目标与任务落实情况督导评估细则》、逐项督查学校(2021-2022)学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五项管理”及“双减”工作考核细则》;开展课后服务和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落实情况;教学教研工作;课堂教学考核;师生行为测查:校园安全。
3、幼儿园
主要依据《青铜峡市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2021—2022)学年度目标与任务落实情况督导评估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试行)》;师生行为测查;校园安全。
三、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查看,问卷调查,随机听课,查阅档案资料,座谈反馈等形式进行。
四、教育督导组
1、领导机构
组 长:陈英君
副组长:顾晓婷 李培虎 汤莹丽 陶明川
成 员:马万良 陈 平 刘 贵 孙 军 王 伟
党占兵 俞 成 丁耀忠 何垠荣 张光荣
王贵成 杨 枫 赵菁华 商 勤
2、教育督导组
(1)初中、高中组
组 长:李培虎
副组长:马万良
成 员:刘 贵 孙 军 王 伟 王贵成 姚惠娟
王生军 商 勤(负责督导成绩汇总工作)
(2)小学组
组 长:顾晓婷
副组长:何垠荣
成 员: 党占兵 俞 成 张光荣 丁耀忠 蒋淑英
张龙翔 朱海蓉 (负责督导成绩汇总工作)
(3)幼儿园组
组 长:陶明川
副组长:陈 平
成 员:杨 枫 赵菁华 王静岚 董 芳
庄文军(负责督导成绩汇总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自评领导小组,认真对照督查内容要求,逐项做好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认真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于督查当日交督查组。
2、各学校要按照督查内容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做到建档规范、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3、督评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细致、客观公正,自觉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4、各组评估结束后,认真核算评估成绩,撰写评估报告。
附件:
1.青铜峡市2022年教育督导评估日程安排表
2.青铜峡市中小学、高中三年发展规划学年度目标与任务落实情况督导评估细则(100分)
3.青铜峡市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考核打分表(100分)
4.青铜峡市学校落实“五项管理”督导考核打分表(100分)
5.青铜峡市学校落实“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督导考核打分表(100分)
6.青铜峡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幼儿园督导考核打分表(100分)
7.青铜峡市“双减 ”进校实地督导工作考核细则(100分)
8.青 铜 峡 市 督 导 考 核 课堂教学评表(100分)
9.“三个”问卷调查(百分制)
10.青铜峡市2022年校园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督查考核评分表(100份)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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