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中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我校教职工的慰问工作,现就在职教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事、患病住院及病休等慰问范围及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教职员工患重大病住院费用十万元以上的,工会和学校领导及时慰问并送慰问金2000元;教职员工患病住院费用5-9万元的,工会和学校领导及时慰问并送慰问金1000元。
二、凡教职工患病住院的,由工会及时慰问,并送慰问金或等价慰问品300元。
三、学校教职工配偶、父母、公婆及岳父母等直系亲属去世的,由工会及时慰问,送慰问金或等价慰问品300元。
四、教职员工的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的,由工会及时慰问,送慰问金或等价慰问品300元。
五、元旦、春节、建党节、教师节等重要节日慰问教职工的,学校及时慰问,送慰问金或等价慰问品300元。
六、教师过生日,学校给予祝贺,及时送生日蛋糕和鲜花,价值150元。
七、本制度未涉及的有关慰问事宜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2017年3月经校行政会修订通过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