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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17 00:00 栏目:学校公告 发布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中 点击量:981 【公开】

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各部门、教研组:

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校园治理工作要求,现成立红寺堡区第三中学教学督导委员会。

工作机构:

 任:马泽明

副主任:周自存  马焕龙  虎永祥

 员:马继平  陶永福  朱培斯  王彦彦  马克虎  锁红霞  贾正龙  王国兴

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朱培斯兼任办公室主任。

 

教学督导委员会及委员职责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教学督导的总体规划、策略和计划。

2.审议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重大工作举措和重大事务。

3.统筹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项工作。

4.协调解决教学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5.发布学校教学教育督导通知。

6.完成红寺堡区教育局督导室其他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主任

1)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

2)主持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划。

3)召集学校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和研究会议。

2.副主任

1)协助主任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各项工作。

2)协助主任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划。

3)以副主任分管部门工作为主,对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及各部门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及工作保障。

3.委员

1)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各项重大工作。

2)参加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和研究会议。

3)研讨学校教学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务。

4)审议学校教学督导重大报告。

5)以委员所在部门工作为主,对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及年级组提供政策支持及工作保障。

三、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是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教育督导的具体实施。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学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推广教学先进理念和教学管理模式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

2.对学校各部门所分管的区域和功能室实施监督、指导。

3.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收集各部门在校园治理和教育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影响学校发展的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向上级督导委员会提出报告。

4.完成上级督导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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