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师资队伍

评优选先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0 14:32 栏目:师资队伍 发布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中 点击量:1163 【公开】

一、优秀教师:

 1、对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予参评。

2、对多次迟到、早退、旷工、有体罚、变相体罚或有偿家教等有悖师德师风行为者不予参评。

3、本年度受过县级或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不予参评。              

42016年已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不予参评。

5、在本校工作未满一年或综合考核成绩靠后的教师不予参评。

6不轮岗优秀、不走私情、按章评选。同等条件下向毕业班和班主任倾斜。

7、教学业务能力强,所教学科教学质量在同年级前列。

8、同时不得参评县、校等两级优秀。

9、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

10、本年度请产假或请事病假超过20天者不予参评。

二、优秀班主任:

1、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深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2、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能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所带班级在上学期主管部门考核中靠前,且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件的。

3、服从学校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治学严谨,在师生中有良好影响。

4、对班级、宿舍管理混乱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被上级部门或学校多次通报批评的,参与打架或与家长发生冲突,且有公安系统介入处理,给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不得参评。

三、优秀教研组长:

1、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业务能力强、勇于承担责任,在教研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使团队有很强的凝聚力。

3、本学科在当年中考中名列前茅。

四、优秀部门工作者:

1、工作认真,教学成绩不低于本学科均分。

2、工作开展中兢兢业业,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尽职尽责。

3、扎根本职工作、锐意进取,为学校树立良好形象并起表率作用。

五、优秀校警校医:

1、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积极、责任心强。

2、对于学校工作不推诿扯皮。

3、对突发事件具有应急处理能力。

六、优秀宿管:

1、能履行管理员职责,不在宿舍内推销或出售任何物品。

2、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工作,对学校领导分配的任务不推诿扯皮、不拖拉延时。

:评选县级优秀教龄须在3年以上的教师和教学行政人员。2015年以来曾获得过“名师”和区、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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