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潘昶小学 ---资助政策解读三
发布时间:2019-01-02 08:49
栏目:校务公开
发布单位: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
点击量:268
【公开】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主要有两个资助,可重复享受)
政策1:免除学杂费
A、依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厅[2016]4号)
B、资助范围:
四种学生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残疾学生3.农村低保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C、资助内容:免除学费。
D、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标准免除学费
E、资助流程: 学生申请——>审核(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上报教育厅——>复核认定——>资金拨付到学校。
F、帮扶人的行为:
①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在开学两周申请
②监督审核结果,免学杂费资金落实情况
政策2:国家助学金
A、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8号)
B、资助对象:在读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优先)
C、资助标准:高中每生每年一档2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500元。
D、资助流程: 学生申请提供审核材料——>学校审核——>上报教育局——>复核认定——>资金拨付到学生资助专用银行卡上。
E、帮扶人的行为:
①督促学生准备好材料尽快在开学两周申请
②监督审核结果,银行卡资金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