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由政教处、团委负责实施。
一、升旗仪式程序:
(1)升旗班列队。
(2)奏唱校歌。
(3)出旗,介绍升旗班级。
(4)升国旗,奏唱国歌。
(5)升旗班代表国旗下讲演。
(6)学校领导讲话,宣布上周流动红旗评选结果。
(7)升旗仪式结束,各班按照指挥有序退场。
二、参加人员
(1)升旗班
每周升旗班由高中两个班学生组成,每周高中年级各班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学校团委审查确定。要求升旗班学生全部穿校服,精神饱满,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2)全体学生、行政人员、班主任、体育教师。
三、组织要求
1、学校团委负责升旗仪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升旗仪式规范顺利进行。
2、升旗仪式中要求全体人员服装整齐,列队迅速,服从指挥。各班集合好队伍后,呼2遍班级口号。
3、在升旗仪式的过程中全体人员要严肃认真,仪态庄重,遵守纪律。升国旗时要立正,向国旗行注目礼。迟到人员应自觉就地肃立,面对国旗行注目礼。
4、在播放校歌和国歌时,要求全体师生一起唱校歌和国歌,学生会负责检查、评分,做好记录。
5、学生国旗下的演讲主题内容由政教处负责确定,讲话稿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团委书记负责审核,演讲人由班主任负责挑选、培训。学校政教处、团委负责收集讲话资料。
6、每周学校领导讲话由行政会安排,每周流动红旗评定由政教处汇总各班一周文明班级考核成绩确定。
7、领导讲话稿和学生国旗下演讲稿,以文字形式交政教处存档。
8、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举行升旗仪式活动,学校将另行通知。
四、考核评比
(一)评比办法
1、根据班级学生的现实表现,学生会和体育教师密切配合,做好检查、评分。每周五将升旗仪式成绩交政教处汇总,记入文明班级考核。
2、年级部体育教师根据各班的情况,每周选出本年级“升旗仪式优秀班级”,每周予以表扬。
(二)赋分办法 (满分100分)
1、集合:各年级各班学生在规定时间开始集合,10分钟内集合完毕,不按时到达指定位置的班级扣2分。
2、上操人数:每班参加升旗仪式人数按教务处提供人数为准,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到操场参加升旗仪式。体育部每天检查上操人数,缺少1人扣1分。
3、口号:各班集合后呼2遍班级口号,要求口号响亮、整齐。喊口号不整齐、不响亮达不到要求扣1—5分。
4、唱校歌、国歌:不按要求唱、声音不洪亮,扣1——10分。
5、队伍排面: 排面不整齐、队伍中有说话、做小动作的扣1—5分。
6、班主任不参加升旗仪式1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