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第十五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评价考核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师[2020]168号)《原州区教体局关于印发<原州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教体发[2020]335号)文件精神,规范和指导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培训和应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我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评价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
聚焦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评价,以培训和应用考核为契机,不断提高学校信息技术和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应用,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水平,重点做好教师学习记录与评价、线上线下混合研修、互学互助互评、实施应用测评、融合应用、科研成果等的评价考核。督促不同年龄、不同水平的教师信息技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升,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教学科研等能力。同时经过考核,推选出一批优质成果、先进做法及典型案例示范推广。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在科学设计、合理统筹安排的基础上,结合教师需求,分类分层分学科培训,支持、推动信息技术融合课堂教学的发展。
2.坚持应用驱动与过程调控相结合。明确提升工程实施路径及环节,学、练、用、研、评一体,进行动态管理与过程调控,及时进行评价、反思与总结,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的融合创新应用。
3.坚持学为所用原则。测评助学使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信息能力提升领域选择的合理性和发展性
1.根据训前诊断结果,教师分析自己在信息技术支持下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四个维度及多媒体教学、混合学习、智慧学习三个应用环境中的薄弱点及不足之处,选择自己主攻提升的能力点,并进行针对性的研修学习。通过参加线上、线下混合式、探究式研修活动,使教师能够进行实践应用、互动研讨、学习他人经验、改进自身不足,信息化教学能力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升。
(二)校本研修应用有效性和创新性
1.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的校本教研活动中参与度和成果显现。
2.在骨干引领、学科联动、互帮互学、整体提升等方面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和成果显现。
3.围绕学科课程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应用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教学软件等开展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的参与度与成果显现。
4.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学校校本研修工作坊、研修社区、线上资源,线下研讨等打造“技术融合创新课堂”的实效性和成果显现。
5.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的能力,在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改变学生学习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方面的成功经验及成果显现。
(三)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考核情况
根据信息技术支持下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四个维度及多媒体教学、混合学习、智慧学习三个应用环境进行评价考核。
(四)学校教研示范引领和互帮互学情况
以教研组活动为契机,以提升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教学为重点,在学校教师之间开展示范引领活动、幅射带动和学习借鉴的效果等情况。
(五)互评互助互提高帮扶情况
教师之间建立帮扶关系,帮扶形式精准性、有效性及成果显现。
五、考核细则(100分)
(一)培训(10分)
1.外出培训(5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按时认真参加各级培训,做好培训学习笔记,撰写培训心得体会,精心准备校本培训准备工作,承担的校本培训效果好,得5分。外出培训不认真,敷衍了事者此项不得分,同时扣除当月平时绩效考核奖(1000元)。
2.校本培训(5分)按时参加校本培训且认真做好培训学习笔记,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可扣负分),无故不参加者(病事假除外)此项不得分,同时扣除当月平时绩效考核奖(1000元)。
(二)微能力点选择(5分)必须按照研修选点的年龄、个人身份等要求选点,必须在学校给定的范围内选点,同一个维度内不能同时选择三个微能力点。选点不符合相关要求此项不得分。
(三)个人研修计划(5分)制定个人研修计划不能跨学科,必须和自己年龄、身份要求相符,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强,不能抄袭或网上下载,按时提交。个人研修计划不符合要求,不按时提交此项不得分。
(四)混合式研修(20分)
1.线上研修(10分)根据中国教师研修网规定的时间(线上研修25学时),做好线上学习笔记,按照线上考核任务细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研修得10分。线上考核成绩达不到80分者扣除当月平时绩效考核奖(1000元)。线上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者在绩效工资成果奖中予以奖励,具体为96分100元、97分200元、98分300元、99分400元、100分500元。
2.线下研修(10分)
①按时完成25个学时线下研修任务(2分)
②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备课效果好(2分)
③完成信息技术融合课堂教学的设计初稿,集体备课修改二稿,能够付诸实施的教学设计三稿(2分)
④参与说课研课不少于3次(2分)
⑤积极开展信息技术融合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2分)
⑥开展互动交流、互评互助的磨课,提炼推广好的作法(优秀者附加2分)
⑦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成果(附加2分),参与示范课每人次奖励100元。
(五)成果提交(30分)按照学校整体推进时间点提交教学设计(集体备课初稿二稿三稿)、含有自选微能力点应用的课件2个(研课课件初稿二稿)、体现微能力点应用的教学视频1个、个人研学用笔记一本(字数不少于10000字),提交的成果由学校测评小组集体量化打分。
(六)学校测评(30分)
1.分三批对全校所有在编教师测评,第一批人员:王克芳 陈雪嵩 李飞 马文萍 惠旭霞 陈丽琴 张芳红 王慧蓬 杨荟 马蕊雪 冶晓玲 杨佰丽 谢文娟 马玲 杨小芳 吴晓婷 惠明亮 魏丽燕 段亮 海琴 张正兰 周玉琴 齐芳 赵婴婴 袁园,共计25人;第二批为50岁以下人员;第三批为50岁以上人员。
2.考核标准:80分以下不合格,此项不得分;80-89分为合格得20分;90分以上为优秀得30分。
六、县(区)市、自治区测评结果应用
1.县(区)市级考核按照同一标准处罚或奖励,低于80分不合格者,扣除测评当月一个月平时考核奖1000元,当年年度内评优选先、职称评聘不予考虑推荐;80-89分合格者不奖励不处罚;90分以上优秀者在绩效工资成果奖中奖励,90分为起点奖励100元,每高一分追加奖励100元,当年评优选先优先考虑。
2.自治区测评不达标者扣除半年平时考核奖(6000元),当年评优选先、职务评聘不考虑推荐;达标者每人次奖励500元,当年评优选先优先考虑。
七、附则
1.信息化功能室管理员、智慧教室教师核定8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2.考核以附加分方式加入宁夏教育云平台数据考核分值。
八、成立评价考核小组
组长: 马 辉(支部书记 校长 )
副组长:李 飞(支部委员 副校长)
马文萍(副校长 自治区骨干教师)
成员: 陈雪嵩(办公室主任 市级骨干教师)
石 琳(教务处主任 )
王克芳(教科室主任 市级骨干教师)
杨小芳(政教处主任 原州区骨干教师)
冶晓玲(少队辅导员 )
杨佰丽(信息办主任)
马蕊雪(综合组组长 原州区骨干教师)
谢文娟(语文教研组长)
马 玲(数学教研组长)
吴晓婷(教务处干事)
海 琴(信息办干事)
附:原州区第十五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评价考核细则
固原市原州区第十五小学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