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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之窗政治学习

鸣沙九年制学校《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23 08:42 栏目:政治学习 发布单位:中宁县鸣沙九年制学校 点击量:1326 【公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 神为指导,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 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贯彻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倡 导为主、奖惩并举的原则,重点在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法律 约束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见效,努力 使《条例》成为文明行为的规范。

二、任务措施

(一)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利用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国旗下演讲等形式,组织师生开展学习活动。要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熟知《条例》文明规范,依托微信家校联系群、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宣传专栏、校园围栏等阵地和载体,采用视频、动画板报、墙报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条例》社会宣传, 为《条例》颁布实施营造浓厚氛围。要把《条例》作为法治教 育、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条例》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培养青少年从小养成 文明行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

二)精心组织宣讲活动。要充分利用“道德讲堂”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邀请身边好人、战疫模范等先进人物和法治副校长开展《条例》专题讲座,帮助师生 准确领会和把握《条例》内涵,要将《条例》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利用国旗下的演讲、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条例》相关内容。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大教职工要在文明行为促进 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模范执行;党员教师要做学《条例》、用《条例》表率,带头移风易俗,带头说文明 话、做文明事,带头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各级文明校园要 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措施,创建品牌,褒奖先进,在抓好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的同时,加强对职责范围和区域范围内的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和制止。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校长程敏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对不文明行为相关促进措施进 一步研究细化实施办法,使“软规定”变为“硬约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 党支部书记、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日常抓,制定详细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任务落实。


二)大力推进宣传普及。要普遍开展《条例》宣传,大 力宣传《条例》基本原则和内容。要把《条例》宣传融入知识 竞赛、演讲比赛等文化活动之中,推动《条例》融入生活、走 进师生。要把《条例》宣传与文明校园创建紧密联系起来,融 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形成有利于《条例》宣传贯 彻的生活场景和社会氛围。

鸣沙九年制学校联合党支部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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