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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第三中学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2 00:00 栏目:教研活动 发布单位:海原县第三中学 点击量:952 【公开】

海原县第三中学

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在总结“一师优课、一课名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县教研室通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李  贵

副组长:张  强

成  员:各部门主任及备课组长

评委组:教务处、教科室负责人及各备课组长

(具体工作由教科室负责协调安排)

三、参赛对象

各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全体一线教师(教师自愿参加)

四、比赛时间

20221012日前完成参赛作品上交,迟交无效。作品上传到国家中小智慧教育平台,并将所有资料压缩打包并发送到邮箱1743689903@qq.com(由于疫情影响,各位教师课联系教科室负责人在智慧教室择时录制)

五、质量要求

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2.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3.突出课堂实效。体现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4.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

5.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其他必须符合相关模板要求,详细操作具体见《基础教育精品课操作指南》)

六、奖励与考核

本次微课制作比赛将根据参赛人数分别设置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要求任课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参赛,纳入教科研工作考核。


                       海原县第三中学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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