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紧张的一学期即将结束。这学期我继续担任二年级(2)班的《道德与法治》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本学期的教学中,我们依据新课标准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注重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
新的课程标准规定了我们的任务不是讲解教科书,而是努力创造适宜的活动环境与条件,灵活多样地选用教学活动和组织形式,结合实践培养儿童的品德与习惯,保护儿童的好奇心,引发探索欲望。让他们能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身心健康地成长。儿童品德的形成和各方面的发展源于他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教学过程中,我们通过深入浅出的、道德的、科学的、生活的启蒙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学习做人。为儿童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实际的生存能力打下良好基础,为他们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中形成健全的人格和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打下基础。教学活动中,注重儿童直接参与的主题活动、游戏和其他实践活动。教师的主要作用是指导学生的活动,而不是单纯地讲解教科书。我们的课堂上更多地是通过实际参与活动,动手动脑。通过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了解自我,认识自我的价值;了解社会,以发展的眼光看周围的世界,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怀和自豪感。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我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