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4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60号)要求,《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金凤区教育局工作会议精神,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前期制定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我校由沈校长主持并召开了此次专题会。

沈校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一、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
2、按劳分配原则。
二、收费标准:
严格按银川市发改委要求执行,我校属于城区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城区标准,按月收取费用。其中托管服务费每课时每位学生2元,兴趣活动费每课时每位学生2.5元。
三、确定课后服务开支范围;
四、课后服务费发放的具体办法及标准;
五、耗材技术及其他。
特别说明: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办法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实际发放依照收费情况执行。


接下来王芳校长对此次专题会发表重要讲话并对今后课后服务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首先,王芳校长表扬了我校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各位老师的辛苦付出以及敬业精神。鼓励各位老师今后在课后服务中继续努力,争取可以帮助到更多的学生,提升学生的自我成就感,让学生在爱与快乐中愉快的学习和成长。希望我们可以实现共同的目标——把好事做好。
王芳校长还强调了课后服务方案的严谨性,课后服务活动方案是反复修订才最终确定下来。调整后的方案程序合理,可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课后服务费管理方案的个别调整,王芳校长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同时,王芳校长对今后课后服务活动也提出了质量要求。
(1)提高作业质量,抓好班级常规,课后服务的老师及时巡视,认真指导。为每一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
(2)注意学习作业完成量。
(3)兴趣班、社团活动有效果,培养学生特长,乐于参与,敢于展示。
(4)我们要做让家长和学生满意的课后服务活动。


通过此次专题会,各位老师明确了工作方向,充满了工作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为学生带来更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