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和复学办理流程
《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及复学办理流程。
一、转学 办理流程图
1、申请人:学生或学生父母(含其他监护人)
2、转出学校同意转出,开具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并加盖印章,转出到其他省的,要符合转入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3、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依据转出学校所开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在学籍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并上传相关接收证明。
4、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校及转出校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核办。
5、转学流程结束。
二、休学 办理流程图
1、申请人: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宁夏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休学、复学申请表》 ),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学生因其他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2、学校审核同意后盖章
3、将盖章的《休学、复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教育厅仅核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请至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核办)
4、三份《休学、复学申请表》分别交于学校、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存档,并自留一份。
5、学校存档《休学、复学申请表》后在学籍网上发起休学申请,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休学流程结束。
三、复学 办理流程图
1、申请人:学生或学生父母(含其他监护人)
申请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宁夏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以下简称《休学、复学申请表》
2、学校审核同意后盖章
3、将盖章的《休学、复学申请表》交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教育厅仅核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请至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核办)
4、三份《休学、复学申请表》分别交于学校与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存档,并自留一份。
5、学校存档《休学、复学申请表》后在学籍网上发起复学申请,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复学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