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第二中学课后服务补助发放制度
为了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充分体现课后服务中教师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根据《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发放原则
严格按照县教体局要求,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不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先考核后分配,按劳取酬,以人为本,公开透明。
2、发放对象
所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职工和服务管理人员。
3、资金来源
县教体局统一拨发的课后服务专项资金。
4、费用发放标准
依据县教体局统一审核标准,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我校延时服务费用发放拟分为两个方面进行。
1.教师课时服务费。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进行发放(其中7个专业训练队和初三年级的14个班级按照标准发放,另外22个普及服务社团,在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参与辅导的教师课时服务费标准为每课时(1小时内)30元。
2.管理服务费。每天动态(16:10—16:55)检查记录人员3人(7个专业训练队和22个普及服务社团两人考核,初三14个班级1人检查考核),静态(17:40—18:30初一作业辅导时间1人检查考核,19:00—21:00作业辅导时间七八年级1人检查考核,九年级1人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人员负责延时服务的管理工作,参与管理的人员负责当天延时服务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负责延时服务工作的巡视,登记当天学生数、负责参与服务教师点名(签字)。并且负责课后服务费用的统计汇总。每天六人次,每次30元。
五、发放程序
1.根据学校记载情况统计各位老师课后服务的课时数,交教职工自己核对,公示;参与管理的成员核对参与服务的次数,公示。
2.根据发放标准计算服务费,并公示。
3.发放方案和测算结果经教职工会议通过;上报县教体局审核;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发放服务费。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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