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师生管理

贺兰县第七小学评优评先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4 00:00 栏目:师生管理 发布单位:贺兰县第七小学 点击量:4276 【公开】

 

贺兰县第七小学

教师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更好地激励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行政领导、中层、教师代表组成的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建国(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建荣(副校长)  饶  宁(副校长)

成  员:俞  军(支部委员)    刘  梅(教导主任) 段巧英(语文教研组长) 陈  梅(数学教研组长)

孙  孔(英语教研组长) 尤瑞坤(综合组教研组长)

三、适用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工作

四、评选标准

(一)师德要求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思想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管理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有思路、有实践、有效果。

3.积极申报、承担主题教学任务,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教学交流等各级别的教学任务或活动。在学校课程实践中有成绩、做贡献,得到教研员、教师、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4.积极主动、承担、参与教学研究,能承担、组织、或参与课程改革、示范等活动,且有良好的效果。

5.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调控有艺术、治学严谨有风格、教学娴熟有特色、勇于创新有思路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学困生的转化,所带班级学生在教育教学各方面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形成特色,教学方法实践效果形成良好的反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党纪党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规定,存在“四风”问题,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2.参与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意识形态方面出现问题的;

3.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条例,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学校声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群众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参与有偿家教或向学生推销资料者,在校外兼职任课的;

4.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5.在学校工作安排中,无大局观念,我行我素,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

6.违法违纪,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7.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8.一学年内事假累积超过10天(含10天),病假累积超过30天(含30天)者。

9.参与群体越级上访者。

10.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者

、评选程序

1.基层(年级组、教研组)推荐教研组长主持,说明要求年级组每位教师发表推荐意见同等条件评先评优思政课教师可优先推荐确定年级组候选人

2.学校评定。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3.公示。通过学校公示栏、校园网、教师QQ群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进行上报。

 

 

 

 

贺兰县第七小学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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