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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第七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17 08:10 栏目:教学教研教培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七中学 点击量:1927 【公开】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批准同意,教务处安排,外出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外出学习、培训半天的另外半天要按时上班,教师自行调整上课(教务处协调),外出学习、培训时间是一天的,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教务处协调),学校不予安排,两天及两天以上的由学校安排代课,培训教师必须与代课教师进行交接。(外出学习一天的教师晚自习正常辅导)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

凡参加国家、自治区、青铜峡市级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组的教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的,推荐一位教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每位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借故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

9、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按时上交学习笔记(听课记录)、培训材料、学习反思后由教务处主任签字证明后到学校报账员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学习费用。

青铜峡市第七中学教务处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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