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第四中学九年级学生上课期间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你好! 为了孩子安全,保证孩子在学校期间度过一个平安、有意义的学习生活,,我们需要共同携手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为确保孩子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我们签订假期安全责任书。 具体落实好如下几点:
1、家长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2、家长应严格要求孩子做好消毒、通风、测温、洗手、戴口罩,防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不到传染病高危场所活动、不与高危地区返宁的人员接触、不与有传染病的高危人员接触。尤其是要做好流行性感冒、水痘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及时接种水痘疫苗。
3、学校与家长应当共同做好对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冬季防滑冰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欺凌、网络安全、心理安全、防火、防霉烟中毒教育、禁毒教育等,并且紧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3、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教给学生一些安全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学生远离各种危险环境,不参加各种危险活动。
4、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按时到校,按时离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出具请假条,学生上学或放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
5、学生在校期间,有事请假,必须具备请假条,经老师签字、学校同意后方可准假,凡伪造签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谎的方式外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6、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时不乘坐“五小”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机械车)和“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不骑电动车上学、下学,不在途中逗留,不疯逗追逐,更不能进经营性的娱乐场所和网吧;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在此期间不听劝告,不服从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7、家长与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霉烂、有毒的食品。
8、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注意用电安全。
9、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防滑冰意外伤害教育,严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做到不滑冰。若不听劝告,发生溺水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10、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次学生上课时间。
附:本次正常上课期间学校的临时信息及安排将由各班主任在家长微信群中转发,请家长务必及时关注。
学 生(签名): 家 长(签名):
永宁县第四中学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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