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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31 11:55 分类:学校资讯 发布单位:永宁县第四中学 点击量:9544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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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班)。


二、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班)兼职。


三、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班)介绍生源。


四、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暗示、诱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六、严禁学校讲而不管,纵容包庇违规教师。


七、严禁教育行政部门管而不查,政策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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