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区教育厅及县教育体育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切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成立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擅自作为。
三、支部书记校长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值班人员确保按时到岗,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带领党员干部教师发挥带头作用,充实假期值班和各项防疫工作力量。
四、制定假期、开学前校内防控及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有效机制,落实人力和物资配备,坚决防止疫情在学校的传入和扩散。
五、学校要组织人员加强与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联系,掌握所有教职工及学生的动态,及时上报外出师生情况,对从疫区返回人员尤其要重点关注。
六、认真填报各项表格,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装备到位、防护到位,保证自身安全。
八、延迟开学期间,学校要采用有效形式通知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学校可布置适当的学习任务,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开展线上辅导等教学活动。
九、延迟开学期间,学校不得通知教师到校开展教学备课、研讨、培训等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学习活动。
十、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与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校园的巡查管控及校园消杀工作,所有学校场馆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十一、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的管控,非本校师生员工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均需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禁疑似症状人员入校。
十二、学校要做好舆情防控,严肃舆情工作纪律,严禁发布任何非官方信息。
贺兰县第三小学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