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铁西回民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2018]32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指导意见》(宁教人[2021]15号)和《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发[202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全面实施各学科教师竞聘上岗,特制定以下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建立教职工编制、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总量控制机制,合理定编定岗,规范教师聘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消除教师职业倦怠,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能力,优化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有效解决教师阶段性缺编和学科不均等问题,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激发教师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促使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根据永宁县教体局统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按照学校实际需要确定岗位,按需聘用,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按学科结构比例和教学科目聘任专业教师。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突出实绩,绩效激励原则。校长作为本校聘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从学校工作实际出发,注重能力与实际,全面负责做好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习相关文件,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范操作,做到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接受永宁县教体局的全程指导。
三、竞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严格考核、竞聘上岗、公平公正”原则。
四、实施范围
铁西小学全体在编教职工及政府聘用教师(缺编情况下)。
五、竞聘聘期
聘期一般为三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教师根据学校设置岗位进行竞聘上岗。
六、竞聘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忠诚与人民教育事业。
2.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恪尽职守,严谨笃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熟悉业务,工作主动积极,按要求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实绩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认可度。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或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3.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1.违法犯罪或违反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影响的;
2.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不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造谣惑众、故意散播谣言,给学校和谐稳定造成较坏影响的;
3.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较差且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凡是列为一票否决的,按永宁县教体局相关文件通知精神,以转岗教师结果上报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七、组织机构
为了建立学校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保障学校“县管校聘”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永宁县闽宁镇铁西回民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
(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邓柱
副组长:马小兰
成 员:朱森山 赵晨辉 谢祥开 拜宇宵 苏沛源
职 责:负责统筹指导工作推进,方案制定,研究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竞聘工作具体实施,竞聘资料的审核、收集、统计、整理、上报等工作,确保稳步高效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开展。
(二)仲裁组及争议协调组
组 长: 邓柱
副组长:马小兰
组 员:朱森山 赵晨辉 谢祥开 拜宇宵 苏沛源
职 责:负责 “县管校聘”工作事实结果的裁决,在工作推进中矛盾纠纷化解,舆情监测,政策解释,答复、处理竞聘工作中遇到的异议。
八、岗位设置
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科学设置各岗位。
(一)岗位工作量标准
根据永宁县教体局教研室下发的《中小学教师及中层干部课时量参考标准》的通知精神,科学核定教师课时标准,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量批改等因素不同,语数学科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6-18节,教学岗教师兼职工作(教辅、后勤等)的工作量不高于教学工作量。校长每周2-4节,学校中层领导每周6-8节(此课时量为参考值,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因个人原因(需向学校提交申请)导致周课时不足的教师,按不足课时的比例扣减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无特殊原因,岗位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接受学校分配其他工作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超课时承担其他工作的教师,可计入超课时工作量,增发绩效工资,并在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学校依据教师各项考核制度,每学期(或每年)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聘用的主要条件。
(二)所需岗位
1.2022年春季在校生276人,根据教职工与学生比1:19的核编标准规定,我校应核编教职工人数15人。
3.目前我校在编教师共12人,现缺编3名教师, 2022-2025近三年退休人员数摸底数为0人,现校内直聘和校内岗位竞聘12个(包括孕产期等)。
(三)岗位分配
1.管理岗位(1个):校长岗位1个(兼职任课),
2、管理直聘岗(4个):教务主任岗位1个,总务主任岗位1个,政教主任岗位1个,大队辅导员岗位1个,以上管理岗位全部兼任相应教学岗位,由学校直聘。
2.教学岗位(13个):2022年共设班主任岗位6个(由语数英教师兼职,不单独设立岗位),语文教师岗位6个,数学岗位3个,英语岗位1个,音乐岗位1个,美术岗位1个,体育岗位1个,其他岗位教师兼任,不满课时量的教师兼任教辅岗位、后勤岗位,遇到特殊情况学校做好调配。(后期根据情况动态调整)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及各岗位课时量的整体考虑,再设置兼任的教辅岗位,学校教辅岗位有:财务人员(报账员)、学籍管理员、图书及阅览室管理员、音乐、舞蹈室管理员、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员、心理健康室管理员、微机室管理员、科学实验室、仪器室管理员、体育器材室管理员、美术教室、器材室管理员等,根据兼任岗位的工作量按绩效考核标准计算课时量。
4.工勤岗位:学校内保、保洁、炊事员岗位等按照学校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购买服务。
岗位名称、岗位数、工作量、岗位职责按照绩效工资相关规定执行,既有工作量、考勤、工作实效等统一基本要求,又体现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
九、组织竞聘
学校竞聘工作由《永宁县闽宁镇铁西回民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通过校内直聘、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等多种形式,其中:校内直聘、校内竞聘比例不得低于95%,按照竞争上岗和组织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轮“校聘”。同一岗位有多人申报的,优先聘用原岗人员。若第一轮竞聘落聘者,仅可参加下轮空岗竞聘。在上一轮竞聘时已经聘任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竞聘。
(一)中层及以上干部聘用
1.学校的校长由教体局组织考核,直接聘任。
2.中层干部由学校组织考核聘任,结果报教体局备案。
3.中层及以上干部因德、能、勤、绩、廉与职务要求不符,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拟聘用的中层及以上领导须在所聘岗位上能够担任一个聘期(三年),任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辞职。拟聘用人员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局备案。
(二)教师教学岗位聘用
第一轮:校内直聘
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无异议,直接聘用到学校设置的岗位,明确工作任务,签定聘用合同,首轮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因此空置的直聘岗位学校可进行调整。
1.个人申请。教师填写《直接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提供符合直聘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2.资格审核。由竞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在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直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条:
1)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人员;
3)当年调入本单位的人员;
3.学校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明确相应的岗位及具体职责。
4.本人确定岗位。直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学校安排的岗位同意者,在《教师直接聘用报名暨审批表》签字确定;不同意者拒签前表,遵循相关规定可以参与校内竞聘。
5.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学校岗位需求和对拟聘用教师的业绩等,可进行合理性调整,决定聘用结果。
6.公示结果。直聘人员名单及岗位需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存档备查。
7.仲裁组裁决。
患有重大疾病且丧失劳动能力,长期不在岗的人员,提供县级以上三甲医院病历证明、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按程序办理病退。
第二轮:校内竞聘
竞聘对象为本校教职工(不含已确定的直聘人员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竞聘顺序:班主任、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体育、美术、音乐学科。为了充分发挥用人机制,在岗空人余的前提下,学校组织多轮竞聘。
1.公布岗位。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绩效、岗位工作量等,每次公布岗根据当前人员而定。
2.个人报名。教职工本人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申请报名,提交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3.资格审核。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4.组织竞聘。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及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遵循现任岗位的人员优先聘用此岗位规定,有序实施。
(1)汇总考核期内教师工作完成的考核成绩,并进行公示;
(2)审核师风师德考核情况及是否有一票否决情况;
(3)竞聘教师进行现场陈述,陈述自己的竞聘优势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4)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议并汇总。
5.工作小组上报结果。将拟聘用的人员报领导小组审核。
6.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对学校岗位需求和对拟聘用教师的业绩等综合考虑后,进行合理性调整,决定聘用结果。
7.仲裁组裁决。有疑问或争议交仲裁组裁决。
8.公示结果。工作小组根据以上程序实施,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每轮结束后及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存档备查。
第三轮:跨校竞聘
校内岗位竞聘结束,若未完成校内竞聘任务,从申请跨校竞聘人员中按需聘用。申请支教和主动申请跨校竞聘人员,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学校统一上报教体局,否则视为拒聘教师,由教体局按文件执行。校内竞聘结束后,学校将落聘人员名单和空缺岗位数报教体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组织跨校竞聘。跨校竞聘教学岗位的,所竞聘的岗位须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1.上报空缺岗位。校内竞聘结束后,学校根据设定的岗位,统计空岗情况,按程序上报教体局人事部门。
2.资格审核。在上级部门的统筹调控下,对参与跨校竞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竞聘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与竞聘岗位必须一致。
3.组织竞聘。竞聘教师要进行现场述职,主要陈述工作业绩、竞聘优势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征求该教师在原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
4.工作小组上报结果。将拟聘用的人员报领导小组审核。
5.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学校岗位需求和对拟聘用教师的业绩等,进行合理性调整,决定聘用结果。
6.仲裁组裁决。有疑问或争议交仲裁组裁决。
7.公示结果。工作小组根据以上程序实施,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每轮结束后及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存档备查。
(四)争议处理。
教职工如对竞聘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了解情况,由争议协调组给予答复处理。
(五)签约聘用。
将各类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周末日延续)后,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岗位合同管理。
(六)上报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逐轮“校聘”公示结果、落聘者、有岗无人等情况汇总上报教体局人事部门备案。通过晒岗、议岗、竞岗、定岗,最终完成竞聘工作。
八、聘期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工作量、业绩为核心,建立健全“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新机制,形成学校按岗用人、教职工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岗位管理新格局。制订教师考评细则,加强对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发放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建立竞聘退出机制
1.待岗培训。如因自己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竞聘不上岗的、不服从调剂的、待岗培训或解聘的、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学校统一上报教体局,由教体局统筹安排跟岗培训,跟岗培训最多两期,每期不超过6个月。第一期待岗结束后,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听评课考核,合格者统筹调剂安排,不合格者进入第二期待岗培训岗位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
2.转岗。经第二期岗位培训后仍未能被聘任教师,由县教体局按情况予以转岗,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待遇。
3.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解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拒绝参加竞聘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学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教职工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对解聘者由学校统一上报教体局人事部门,由教体局按照相关文件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关于永宁县闽宁镇铁西回民小学县管校聘工作,在此方案未涉及到的,一律按照《永宁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执行。
十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及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8上旬)。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师座谈会,组织学习解读相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和操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成立以各校区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工作方案。
(二)竞聘阶段(2022年8中旬)。按照学校制定的“县管校聘”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严格竞聘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竞聘上岗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总结经验,修订实施方案。
十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确保稳步高效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开展;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竞聘工作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成立人事仲裁组和争议协调组,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明确各处室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竞聘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周密部署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整治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100%。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对竞聘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风险提早研判;做好预案,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阶段,确保工作推进顺利。
3.坚持原则,加强考核
竞聘过程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方案经2022年8月15日经全体教师大会通过后执行 !
永宁县闽宁镇铁西回民小学
2022年8月15日
内部资料 禁止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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