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基〔2024〕66号)和《固原市原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原教体发〔2024〕12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固原市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于8月23日全面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学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服务区内每个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坚持全纳教育原则。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精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保障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计划、日程安排、招生办法、服务区范围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8月26—27日线上报名,线上报名网址https://yzqbm.eesoft.net/Enrollment;或扫二维码线上填报。8月28—29日现场审核。
四、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五、招生办法
1.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在本服务区所属学校登记、注册。
2.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在房产证登记的住址所属服务区学校登记,注册。
3.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无房产证,租住在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登记、注册。但需提供由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出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监护人现居住证明,经学校实地核查属实后方可登记、注册。
4.工作调动(需提供工作调动函、本服务区内房产证)或因拆迁、移民安置的(需提供城市拆迁、移民安置相关证明)以实际居住地服务区所属学校登记、注册。
六、招生范围
古雁街以西,福银高速以北,长城梁以东,安康路以南。
七、招生所需所材料
1.第一监护人户口簿。
2.常住地址房产证。(房产证抵押的可通过下列方法获取电子证明资料)
方法一:登录“我的宁夏”APP→首页“主题服务”→不动产服务→自治区(固原市)进入→点击进行安全
验证→信息查询(选择固原市)→房产信息查询→有房证明(或查档证明、无住房证明)→下载文件。
方法二:登录“微信”APP→关注“宁夏自然资源”公众号→政务服务(页面下方)→不动产登记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固原市)→房产信息查询→有房证明(或查档证明、无住房证明)→下载文件。
3.预防接种证、审核表。
4.体格检查表。(请提前领孩子到市疾控中心体检)
八、审核注册程序
1.查验户口簿、房产证、接种证、体检表。
2.登记注册,收取体检表。
3.领取入学通知书。
4.9月5日入学报到。
自通知之日起,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固原市实验小学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