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06 09:30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教育厅 点击量:307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推动全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五大工程"为载体,聚焦基础教育发展短板弱项,突出优质均衡,抓住教师关键,强化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动基础教育提档升级,加快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综合实力、创新力明显提升,主要发展指标和质量水平走在西部地区前列。

二、实施“五大工程”

(一)实施立德树人工程

1.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强化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作用,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增强德育实效性针对性,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覆盖各年级各学段在线优质思政课资源,打造“同上一堂思政课”网络精品课100节。强化少先队工作政治属性,持续加强政治启蒙,打造“红领巾学党史"网络精品队课100节。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培育选树自治区德育示范学校100所。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中小学校坚持每周一及重大节庆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开展向国旗敬礼、国旗下宣誓、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每周组织开展1次主题班、团、队会,每学年至少安排1周时间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团委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2.提高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水平。强化体育教会勤练常赛,健全区市县校四级体育竞赛制度,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培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00所,使每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强化美育教会勤练常展,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建设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队100个,使每名学生能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强化劳动教育会劳崇劳勤劳,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开足用好劳动教育课时,打造劳动教育精品课100门,遴选培育劳动教育示范学校300所,命名挂牌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00个,支持创建一批全国劳动教育实验县(区)。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科协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3.加快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加强家校协作,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每个学校至少确定1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会、举办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定期开展家访。加快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设,学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创建一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学校和优秀家长学校。统筹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推动全区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军事国防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等资源向学生免费开放,支持每个地级市建设1个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引导中小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退役军人厅、妇联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二)实施资源增量达标工程

4.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纳入本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实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要求,原则上3000人以上规模的城镇小区应配建1所幼儿园。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幼儿园改造力度,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校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服务,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自治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标准统一提高到300元,计划新增学位3.6万个。力争到2025年,全区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评估认定比例达到50%。(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5.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城镇学校建设,统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求,逐步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标准班额办学,化解2000人以上大校额。持续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乡村相对集中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乡村办学效益和质量双提升。建立完善信息化、实验仪器、图书、体育、劳动教育器材等装备管理监测、有效使用和补充更新机制。力争到2025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认定比例达到50%。(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6.完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增加选课走班普通教室数量,支持资源不足的市、县(区)增设普通高中,着力化解大班额,满足新课改新高考要求。加强数字化实验室、智能化探究室、社团活动室、体育场馆、多功能报告厅等建设,适应学生培养新需求。鼓励普通高中积极开展科技、外语、艺术、体育、劳动教育,形成办学特色,培育打造自治区级特色高中15所。力争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7.推动特殊教育延伸融合。推动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学校(班)。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对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设立专门资源教室。鼓励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地级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支持中小学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原则上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残联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三)实施规范化管理工程

8.严格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确保达到国家规定学业标准。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规范教材、教辅和教学资源审核选用机制,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格落实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坚持提前备课,严禁不备而教、超标教学等违背教学规律行为。严格作业管理,加强学科作业统筹调控,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幼儿园必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小学化倾向。(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9.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聚焦课堂教学,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完善优质课标准。教师要熟练掌握教学基本技能,认真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技术,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沉浸式教学。把握学段和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创新素养教育,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创新人格、创新思维、创新方法的培养和形成。开展调研课摸底、推门课检查、优质课评选、竞赛课展示、示范课推广,学校要精心组织说课、磨课、听课、评课、公开课等活动。完善各级教研机构教育质量监测职能,充实教育监测力量,强化监测结果的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0.强化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防辍学新增反弹。采取委托托管、线上结对、联动教研等方式,推动城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着力提升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学校教学过程性监管,统一城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管理、业绩考核、教育评价标准和要求,全面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建立学业水平分级监测管理考评制度,监测考评结果作为校长和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1.发挥教学科研引领作用。实施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计划,遴选一批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教师担任专兼职教研员。实行专职教研员任期制,建立教研员准入退出、交流轮岗、考核评价和奖励惩处机制。建立教研机构包片区、包学校、包学科、包教师、包质量工作机制,采用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课题研究等方式推动区域、城乡联动教研。强化教研员专业引领作用,教研员每学年线上线下开展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等不少于6节,听课评课说课等活动不少于80节次。建立覆盖基础教育各学科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学科研究和教学工作指导。推行区域统一标准、学校规范实施、教师积极参与的校本研修工作机制,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研究、专题讲座和学科课程研修等形式,满足各层次教师发展需求,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积极遴选推广自治区级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和精品示范课,培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2.深化“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以“互联网+教育”示范区为载体,推动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5G网络背景下的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加快宽带网络校校通提速升级,全面普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应用,完善空中课堂长效机制,加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在线互动课堂的应用。建立教师使用资源、上传课程、在线互动、应用研究审核把关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优质资源班班通常态应用,推广使用数字教材。推进教师使用网络学习空间,有效获取优质资源,及时上传精品课程,开展线上师生互动,形成课内与课外、现实与虚拟、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教学模式。建立自治区、市、县、校四级贯通的教育大数据治理体系,加强智慧校园建设。(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四)实施新时代强师工程

1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考评、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实施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建立师德师风承诺、负面清单和失范通报警示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评价与教师人事档案同步管理。加强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突出典型树德,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4.创新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实施高校与教研机构“双聘双导师”制度,鼓励师范院校聘请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校长、教师参与师范生培养,加快建立师范院校、教研机构和中小学协同培养培训教师新机制。支持宁夏师范学院建设教师教育学院,推进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建设。畅通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层次提升通道,强化对非师范类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全部持证上岗。统筹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等机构资源,建设各级教师发展机构,更好为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以“塞上名师”和特级教师所在学校为重点,培育一批自治区教师发展基地校,孵化教改课改成果,培养壮大教学骨干名师队伍。(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党委编办、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5.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将教师专业标准要求落实到师范生培养各环节,在人才引进、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师范院校及师范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宽高质量教师培养渠道,积极争取扩大国家公费师范生在宁招生规模,增加区属高等院校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规模,从2021年起将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扩大至500人。加强校(园)长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理念先进、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园)长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统筹自治区、市、县、校四级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培训和菜单培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打造精品高端培训项目,“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区教师全员轮训。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力争2025年,实现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测评100%达标。实施中小学教师高端研修计划,选派骨干教师和校长到东部发达地区和国(境)外参加培训,强化跟岗实践和实地研修。(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高等院校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6.打造拔尖领军人才队伍。实施千名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健全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拔尖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制度,通过层层选拔、定向培养、定期考核、资金支持等方式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每年评选表彰自治区教学名师150名、优秀班主任50名、优秀教研员5名、领航书记校(园)长20名、卓越教育人才2名。支持建设名师工作室,开展课题研究、专业指导、巡回讲学活动。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水平大学知名专家学者和知名校(园)长设立名师工作室、教师教育研究院(所),对自治区骨干教师提升学历给予补助。力争到2025年,自治区、市、县三级骨干教师比例分别达到10%、15%、20%。(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7.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核增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学实绩突出和课后服务教师倾斜。落实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依法保障公办园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标准执行。自治区通过以奖代补引导鼓励各市、县(区)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社保待遇。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理顺实验员、校医等职称评聘渠道。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营造尊师重教、师道尊严的良好风尚,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牵头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五)实施改革创新工程

18.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清理与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相悖和不相符的制度文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国家教育评价总体改革要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制定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定期组织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改革教师评价,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考查。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教育评价改革。将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9.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积极推进中考改革,增加中考体育分值,将美育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设学生综合素质管理平台,将品行日常表现、体质监测、美育和劳动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逐步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20.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各市、县(区)要通过编制配备和政府专项保障相结合等方式做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卫生保健人员等服务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过教师编制动态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挖潜等方式补充中小学教师,促进编制在城乡、区域、学段、学校间平衡,满足中小学开齐开足思政、劳动教育、心理健康等课程,适应普通高中新高考选课走班需要。鼓励各市、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学校提供后勤、宿管、安保、医护等服务。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学校教师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鼓励通过城乡结对、校际协作、走教互帮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均衡配置。(牵头部门:自治区党委编办、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21.提升校园治理能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校园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和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三个100%工作目标。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医教协同联动,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每年创建自治区级健康学校100所。完善教师减负机制,严格落实教师减负十项措施,从严控制面向学校、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保障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整治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不良行为,严查超国家课程标准和超规定时间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法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等,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自治区省级领导同志包抓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督导,抓好目标任务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完善政策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落实,形成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厅局领导和业务处室,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县(区)建立相应的包抓机制和工作专班,对照“五大工程”和21项具体措施,制定详实任务清单和具体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市、县(区)要统筹安排经费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自治区建立以奖代补机制,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引导支持。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学校成本核定、成本分担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市、县(区)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成本核定及时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三)健全激励约束。自治区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约束奖惩机制。自治区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切实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合力。自治区教育厅每年12月将各地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考核评价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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