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17:54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金凤区教育局 浏览量:3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厅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金凤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1.金凤区户籍、持有金凤区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在金凤区的。具有金凤区户籍在外市县就读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在金凤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相统一”,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矢志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等级。

1.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2.申请其他任教学科及资格种类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

(四)考试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规定,已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及其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及其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须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五)申请任教学科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任教学科一致。符合直接认定的申请人应与其师范专业一致。

(六)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且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选择金凤区教育局现场审核确认点。

2.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

上半年:2023年6月3日0:00—6月16日18:00。

下半年:2023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

3.选择认定机构: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在金凤区的,选择金凤区教育局进行认定。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由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在金凤区的选择银川市教育局认定机构,由金凤区教育局现场审核、体检后将资料报银川市教育局复审认定。具体安排以银川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公告为准。

4.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5.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6.上传《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使用帮助栏目查看。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2023年6月15日-6月19日。

下半年: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非工作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金凤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政府2号楼2楼212室)

2、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前往金凤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金凤区有效居住证原件,或驻宁部队证明及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金凤区居住的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金凤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已通过认定系统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供查验。

5)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6)提供有效居住证的非宁夏籍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无犯罪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查验。    

8)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轻微粘贴于《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照片张贴处(见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教育局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带一张1寸照片,费用自理)

1.体检地点:国龙医院(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与上海路交叉口东北方向)。

2.具体要求: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结束后,须按规定流程、体检标准及规定时间前往国龙医院按照要求完成体检。如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体检要求如下:

1)体检项目按认定教师资格检验标准进行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只对本次认定有效);

2)在国龙医院领取《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中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项目,如有隐瞒,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3)在《教师资格体检表》贴上申报时上传同底照片,填好个人基本信息,每天空腹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

上半年:2023年6月16日-6月20日。

下半年: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

5)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3895081846

申请人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根据分时分批错峰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四)领取证书(查看《金凤区教育局网站》领证通知)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认定须知

(一)每个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选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本着真实、客观、诚信原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

(三)持金凤区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四)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等,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宁夏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即可选择户籍所在地、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1. 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

           2. 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相关资料代领委托书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 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doc

附件2 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相关资料代领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