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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

督导工作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10-14 09:45 栏目:教育督导 发布单位:宁夏银川市第二十一小 点击量:2482 【公开】

督导工作室工作职责

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室是一个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控、检查、评价和指导的职能机构。督导工作室的督导工作以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育教学督教、督学、督管为宗旨,以引导、带领青年教师及困难教师为途径,以检查督促、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整改为工作思路。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决议及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常规质量管理要求和教育教学督导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督导工作室的组织作用;根据班主任及教学工作的重点和有关要求,制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审核教师、班主任、备课组、教研组工作计划,督促检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计划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3.深入班级及教学第一线,了解有关校风、教风、学风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主要环节进行巡视检查、调查研究、质量评估。

4.根据水平监测、六年级阶段性检测、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督导会议,汇总督导反馈信息,交流和分析教育教学情况,对班主任工作及任课教师教学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并提出推广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建议、意见和措施。

5.执行检查性听课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了解有关教师课堂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布置与批改、体育活动、(自主、限定)拓展型课程开展及班主任工作等情况,听课后要及时向授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反馈信息。

 6.负责督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督导教研室组织全校老中青教师师带徒的“蓝青工程”工作,并定期检查他们的活动进展情况。

 7.教育教学督导的重点在青年教师,要以导为主,以督促导。通过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及班主任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帮助和指导,使其不断改进和提高。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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