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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第二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2-04-19 14:47 发布单位: 隆德县第二中学 浏览量: 7229 【公开】

隆德县第二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固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固原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固原市教育局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等,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2.组织机构与职责

按照《固原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成立隆德县第二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副校长、教科室及学校信息中心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在隆德县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1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在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与分析全县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县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情况,发出预警,会同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分析、研究,提出紧急应对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学校应对和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督促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经验和做法。 

2.2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应马上向上级突发率件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争取辖地公安、综治、工信等相关部门介入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等级确认与划分(分为四个等级)

3.1特别重大事件(I):学校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2重大事件(II):学校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3较大事件(III):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4一般事件(IV):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4.应急处置措施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1)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要落实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

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3)学校网络中心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与当地公安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等国家安全管理相关部门的衔接,明确与当地电信运营商、供电部门等运行安全相关单位的贵任划分和应急协调机制。

各部门应急联系电话:

部门:县信息中心     电话:0954-6015833

县公安局       电话:0954-2068160

中国电信公司隆德县分公司      电话:18995410688

中国移动公司隆德县分公司      电话:13909543876

中国联通公司隆德县分公司      电话:13007940003

国网隆德供电公司             电话:0954-6015262

4.2应急响应

4.2.1先期处置

(1)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员负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随时监控,逼到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备份、删除、向网络信息中心报告一系列措施;如果不能删除或在紧急情况下,立即采取断网,关机等措施并向县、区网络信息中心逐级报告。

(2)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确定指挥人员,向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公安局网监支队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并争取支援。

(2)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

4.2.2信息处理

学校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要及时编发事件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研判各类信息,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计划方案。

4.2.3信息发布

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并征得上级同意及时通过相关媒介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引导奥论和公众行为,增强公众的信心人应急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采取措施,对煤体关于事件以及处置工作的不正确信息,进行澄清、纠正影响,接受群众咨询,释疑解惑,稳定人心。

4.2.4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要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公安局网监支队请求支援。

4.2.5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到解决,将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应急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向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4.3善后与恢复

4.3.1.善后处理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应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调查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申请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失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经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采取合理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

4.4保障措施

4,4.1应急装备保障

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调用。

4.4.2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各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4.4.3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队伍。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若干经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认可的、管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的部门作为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支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5.附则

5.1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5.2本预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适时修订完善。

5.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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