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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12 16:11 发布单位: 中卫市第一中学 浏览量: 3063 【公开】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宁教基办〔2016〕7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促进信息化资源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各地要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推广2014-2015年度优课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效益。要组织好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优课创作和活动组织管理水平。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于2016年5月15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5),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2.宁夏2015-2016年度各地市注册及“晒课”教师任务分配

     3.宁夏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价指标

     4.宁夏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5.宁夏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精神,为进一步广泛发动全区中小学教师参与“晒课”活动,进一步扩大教师参与面,推动信息化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在应用中逐步汇聚形成系统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自下而上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使每堂课都有在本地本校起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全区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生成性优质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自治区教研室、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共同参与。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统筹制定本地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在活动中要统筹协调教研、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自治区教研室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评价指标》(附件3),负责指导市、县(区)教研部门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附件4),指导市、县(区)做好活动的技术保障,在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要安排熟悉信息技术的专人担任本级信息员。中小学校要动员组织本校教师参与“晒课”活动。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区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应参加。

四、活动步骤

主要包括组织发动、前期培训与注册认证、网上“晒课”以及“优课”评选等阶段。

1.组织发动和培训

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全区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推进会和自治区级培训会,安排部署全区开展“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自治区级培训会后,五个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布置本地培训。

2. 网上“晒课”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由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科室会同学校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提供的“晒课”平台上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各地要成立学科指导组在“晒课”前进行线下研课,对每节课进行指导。每个地级市参加“晒课”的专任老师应不少于本市专任教师数的50%(见附件2)。自治区示范高中的专任教师70%以上应参加“晒课”。对于教师参与“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所用课时,折算成相应学分,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学分。

3. 评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此次活动将采取县(区)、市、自治区分级评选、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地对各学段各学科的“优课”开展逐级评选推荐,各县(区)按参加“晒课”节数的15%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各地级市在县(区)推荐“优课”的基础上按参加“晒课”节数的20%评出市级“优课”,并报自治区参加“优课”评选(厅直属中小学校“优课”经学校推荐后上报自治区教研室,统一进行集中评选),自治区在市级推荐的“优课”中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200节自治区级“优课”,并按要求报送国家参评。

为鼓励广泛参与,各地要结合当地教学实际,做好教师“晒课”的布局,避免出现选课过于集中或者少人问津的现象发生。每个县(区)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参照执行)。

4. 名师评选

在逐级赛课中遴选出的 “优课”教师,可逐级授予 “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名师”。获得部优奖励的教师授予自治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名师”。并在今后职称评审、评优和晋级时给予优先考虑。

五、内容要求

1.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

2.节点确定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自治区级名师及教育部组织的“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晒课”视频必须是2016年2月以后录制的能真实反映教师当前教学水平的课堂实录。如发现上传以前各种参赛活动录制的“旧课”的教师、学校、市县(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晒课”。

4.报送要求

各地市活动管理员在平台上完成“市优”课推优设置。同时上报纸质“市优”课和推荐参加自治区级优课评选活动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4年度获奖教师仍然可以参加2015-2016年度优课评选,每所学校每个学科至少有1人参加“晒课”活动。

六、活动奖励

根据各市、县(区)及学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将继续评选2015-2016年度“优秀组织奖”。

七、应用推广

各地要采取措施保证“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晒课质量,本着“以评促用”的目的,通过“评优”促进教师在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教学资源改善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广大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参考和借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活动

时间

任务

组织发动和培训

2016年4月

自治区和市、县(区)召开推进会和培训会,布置工作任务,参与教师注册登入平台。

晒课

2016年5月-2016年9月

组织晒课

市、县(区)级“优课”评选

2016年10月15日前

完成市、县(区)级“优课”评选推荐及上报。

自治区级“优课”评选

2016年11月15日前

完成自治区级“优课”推荐评选

自治区级“优课”完善

2016年11月25日前

完成自治区级“优课”的加工、完善、整理

推荐上报自治区“优课”

2016年11月底

推荐自治区级“优课”上报教育部

 

九.联系人

1.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        丁思洋   

联系电话:0951-5559204 

邮箱:siyang0303@163.com

2.宁夏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张建勇

联系电话: 0951-5559290

邮箱:nxycz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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