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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17:19 分类:校内公告 发布单位:固原市回民中学 点击量:1556 【公开】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加快“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培育和推广“互联网+教育”典型案例,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全区“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教学助手教学课例。利用教育云教学助手开展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实录(评选方案见附件1)。

(二)在线互动课堂教学课例。利用教育云在线互动课堂系统开展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实录(评选方案见附件2)。

(三)教育云应用案例。以教育云网络学习空间、云校家、智慧校园、在线阅卷等应用为载体组织开展的教学、教研、管理等活动案例(评选方案见附件3)。

(四)“互联网+教育”教学创新案例。以“互联网+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为基础撰写的典型教学案例(案例撰写模板和评选办法见附件4)。

(五)“互联网+教育”教研论文。以“互联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为基础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教研论文撰写模板和评选办法见附件5)。

二、评选流程

(一)作品上传。评选活动在宁夏教育云(www.nxeduyun.com)上进行,参赛教师必须实名注册,登录平台并上传参赛作品。

(二)各地初评。各市、县(区)教育局对本地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初评,遴选出优秀作品后推荐至自治区参加终评。各市、县(区)推荐的案例、课例、论文每个项目各50件;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每校推荐的案例、课例、论文每个项目各5件;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每校推荐的创新案例、论文作品每个项目各10件。

(三)自治区终评。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成立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作品进行终评。比赛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都将在宁夏教育云公开发布,供全区师生免费使用。

三、奖项设置

对课例、案例、论文评选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活动组织与管理,积极宣传,动员辖区师生广泛参与。

(二)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组织网上初评,按评选项目分别填写对应的推荐表。各教育局遴选推荐7名全区“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幼儿园1名,小学、初中、高中各2名),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分别遴选推荐1名专家,并填写专家推荐表,将所有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扫描件统一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三)各参赛单位指定2名工作人员加入QQ群(群号:917317846),以便沟通交流工作。活动相关信息将在宁夏教育云、宁夏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联 系 人:杨俊灵           联系电话:0951-5559084

技术支持:0951-5559291     

联系邮箱:541421806@qq.com


附件:

1.2021年全区中小学教学助手教学课例评选方案

2.2021年全区中小学在线互动课堂教学课例评选方案

3.2021年全区中小学教育云应用案例评选方案

4.2021年全区“互联网+教育”教学创新案例写作要求和评选办法

5.2021年全区“互联网+教育”教研论文写作要求和评选办法

6.全区中小学“互联网+教育”应用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点击下载附件1-附件6.docx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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