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铜峡市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稿)》及《青铜峡市义务教育阶段作业公示制度》进行意见征求安排
相关中小学:
为了扎实有效的落实“五项管理”“双减”和课后服务相关政策要求,尽快补齐我市中小学作业管理中存在的短板,教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制定了《青铜峡市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稿)》及《青铜峡市义务教育阶段作业公示制度》,为了保证指导意见和公示制度能够更加地与学校实际契合,现将意见征求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学校
第五中学、第六中学、铝业学校、第三中学、回民中学、第三小学、第五小学、沈闸中心小学
二、征求意见的要求
1.精心组织。收到文本后,校长亲自负责,组织分管教普的副校长、教导(务)主任、部分班主任和一线教师,认真研读指导意见和公示制度,结合学校管理遇到的实际问题和一线教师亲身感受和需求,提出修改、充实和增加的意见,供教育局进一步进行完善。指导意见和公示制度只允许领导和教师阅读,在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准外传。
2.意见提交。学校提出的意见,形成单独的文本进行上交。文本中一定要标明在指导意见和公示制度的哪一个一级标题下的二级标题或三级标题下进行修改、充实和增加,其中也包括对文字描述的修改。修改意见于11月8日12:00前发nxmwl@126.com邮箱,联系人;马万良,电话:13995454956。
3.尽快完善。教育局结合各校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指导意见和公示制度进行完善,时机成熟后进行下发,以此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达到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目的。
附件:
1. 青铜峡市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稿)
2. 青铜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公示制度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