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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中学2023-2024-1第十七周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3-12-04 00:00 发布单位: 永宁县永宁中学 浏览量: 89 【公开】

四维着力  知行合一 学深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永宁中学2023-2024-1第十周工作要点

一、部门工作安排

总体安排

永宁中学第九届四次教代会于12月7日(星期四)下午14:10分在办公楼一楼西阶梯教室召开,请各位代表按时参会。

教导处工作安排

1.从本周星期天晚自习开始高二年级进行学考训练测试。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请高二年级部负责组织安排,各任课教师按要求批阅试卷

2.12月5日—6日,进行高二年级第2次月考,12月7日进行七、八年级月考(七年级1、2节正常上课),12月7日—8日进行九年级月考(12月8日第3、4节课正常上课),12月8日—9日进行高三年级第四次月考

政教处工作安排

3.星期一(12月4日)上午9:30分各班在教室登录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观看和参与“宪法”晨读直播活动   

4.星期一(12月4日)下午班会课围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开展班会,高三年级结合“一二九”围绕“承光辉历史,燃青春斗志开展班会

5.星期三(12月6日)下午自习课各班继续完成校园内树叶清理工作

二、每周法律学习: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永 宁 中 学

                                 2023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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