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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第七小学2021年下半年课后服务费考核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05 15:53 栏目:学校管理 发布单位:贺兰县第七小学 点击量:1749 【公开】

 

贺兰县第七小学

2021年下半年课后服务费考核分配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4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60号)和贺兰县《关于制定贺兰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贺发改通(2021)2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贺兰县第七小学课后服务费考核分配方案。

一、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积极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全面考核、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3.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力戒繁琐、便于操作,考核程序规范、讲求实效,且将全过程公示,切实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4.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优绩优酬的原则。以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打破平均主义,

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及完成情况,奖勤罚懒,合理拉开档次。

二、考核分配范围考核范围

参加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外聘教练

三、考核分配方法

(一)定量考核。平时考核按月进行,教导处、德育处对每天课后服务进行检查、考勤,月底汇总。

(二)民主考核。积极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不断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考核的公信力。

(三)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将课后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标准、服务内容、收支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列入公示范围内,通过学校公示栏、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等方式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要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考核分配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课后服务费用分配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平稳实施,经学校支部、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贺兰七小课后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钱建国   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张建荣   教学副校长    刘  梅    德育副校长

成  员 :

卜  强   教导主任      鲁苗苗   大队辅导员

俞  军    总务主任    吴旭升    出纳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校长钱建国全面负责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收费方案、分配方案。

2、教学副校长张建荣、教导主任卜强负责课后服务作业辅导考核。

3、德育副校长刘梅、大队辅导员鲁苗苗负责课后服务社团活动考核。

4、总务主任俞军负责课后服务物资保障工作。

5、财务人员吴旭升负责学校课后服务档案整理,费用的收取、发放。

(二)学校制定课后服务费用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办法经学校支委会、校委会、课后服务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本学校讨论并公示后,报教育体育局批准,确保程序公正、方案科学。

、发放标准及分配办法

根据考核方案,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1.行政管理岗位——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大队辅导员、总务主任、出纳。贺兰七小教学副校长张建荣德育副校长刘梅每课时发放补贴50校长钱建国教导主任卜强大队辅导员鲁苗苗每课时发放补贴40元总务主任俞军出纳吴旭升每课时发放补贴30元。以上7按月考核,学期发放。

2课后服务作业辅导教师工资。贺兰七小现有31个教学班,课后服务作业辅导工作由语文、数学、英语任课教师负责,教导处按辅导教师工作量考核发放辅导学生40人(含40)人以上、按每课时60元考核,辅导学生30人(含30)人至39人、按每课时50元考核,辅导学生30人以下、按每课时40元考核,由班主任教师按工作量二次分配给数学、英语教师

3课后服务社团辅导教师工资。根据贺兰七小学生需求,

学校开设25个社团,课后服务社团辅导工作由综合组教师负责德育处按辅导教师工作量考核发放轮滑组、足球队2名教师为外聘教练每人每课时最高不超过100元,编程组、电子百拼组3名教师为外聘教练每人每课时最高不超过70元其他社团辅导教师辅导学生40人(含40)人以上、按每课时60元考核,辅导学生30人(含30)人至39人、按每课时50元考核,辅导学生30人以下、按每课时40元考核

、考核及核发

1.行政管理岗位课后服务工资从每月收费总量中计提,由财务室及时发放。

2.课后服务作业辅导教师工资由教导处实施量化考核、财务室及时发放。

3.课后服务社团辅导教师工资由德育处实施量化考核、财务室及时发放。

、本办法由学校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贺兰县第七小学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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