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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第五小学教学基础工作暨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5 09:43 栏目:学校制度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五小学 点击量:3564 【公开】

青铜峡市第五小学教学基础工作暨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2019年10月经第二届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并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教学基础工作奖惩办法:

(一)课前准备充分。依据学校制定的备课要求规范备课,不允许不备课上课,如有发现扣除当月考核1分。

(二)严格按照课表上好每节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课前坚持候课,不迟到、不拖堂,课堂上严禁随便外出、会客、接打电话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如有发现扣除当月考核1分。

(三)精心设计,认真批改作业。作业次数和容量要符合学校规定。作业实行全批全改,批改符号要规范,给予等级及鼓励性评价,错题要及时更正。如有批改不认真、不及时、漏批错批现象,如有发现扣除当月考核1分。

(四)重视学生成绩考核。抓好平时、单元和期中、期末成绩统测工作,并认真登记上册,采用激励性评价。如有不按时测试、登录成绩、质量分析等情形者扣除当月考核1分。

(五)积极参加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汇报课和各类竞赛及讲座培训、网上研讨、课程社区活动。集中研训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情。对无故不参加、早退或不认真参加并影响他人者,扣除当月考核1-2分。

(六)主动积极听课学习,认真做好记录。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8节、青年教师不少于25节、中层领导不少30节、校级领导不少于35节。听课节数不够者视数量、质量扣除当月考核1-2分。

(七)认真完成“教学工作手册”、“教学进度计划”、“课题研究档案”、“个人成长档案”“师徒结对档案”“教学工作总结”、“业务学习笔记”和期中、期末卷面分析等教学业务档案的完善工作,如有不完成者扣除考核1分。

二、教学质量测查奖惩办法:

    (一)核算办法

1、 几个核算概念(注:班级学生数以实有学生数核算,有残疾证儿童除外)

1)均分:

    班级均分:班级总分/班级人数=班级均分

    年级均分:年级总分/年级人数=年级均分

2)及格率:

班级及格率:班级及格人数/班级总人数×100%=班级及格率

年级及格率:年级及格人数/年级总人数×100%=年级及格率

3)三项值:

 班级三项值:班级均分×70%+班级及格率×20%+班级优秀率×10%

年级三项值:年级均分×70%+年级及格率×30%+班级优秀率×10%

2、 核算方法:

(1) 每学期按期中、期末统测的成绩核算学期三项值【一学期内,统测一次的按100%核算;校内统测两次,期中占30%,期末占70%;期中(校级)统测占20%,期末(市级)统测占80%】

(2) 按照班级成绩排名情况和班级离均差(学期班级三项值减学期年级三项值)确定奖罚。

    (二)奖惩办法

    1、教学成绩名次奖:

1)校级统测:个人成绩位居年级第一名,校级:基础奖金100元;统测成绩位居年级第二名,基础奖金80元。(年级内班级数达到六个班者,奖励前两名;年级内班级数不足六个班者,奖励第一名。)

2)市级统测:个人成绩位居全市城区学校全体课任教师总数的前30%者,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1450元……。

3)市级统测:年级成绩位居城区学校前两名,依次奖励本年级组1000元、800元;市级统测年级成绩位居前两名,奖励包年级领导所包年级组获奖总额(个人和年级组)的10%;市级统测年级成绩如有一门学科位居城区末位者,即扣罚包年级领导当月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名次奖校级统测与市级统测不重复计算。

2、教学成绩计分奖惩:

1)学科三项值高于年级、市级三项值5分以内(含5分),每高出0.1分,奖励13元。

2)学科三项值高于年级、市级三项值5分(不含5分)以上,每高出0.1分,奖励15元。

3)学科三项值低于年级、市级三项值2分以上(含2分),每低0.1分扣罚4元。

4)学科三项值低于年级、市级三项值5分以上(含5分),每低0.1分,扣罚8元。

3、中途接班奖惩:(中途接班奖惩核算有效期一学年,即两学期)

中途接班的教师,除按以上奖惩办法进行奖罚外,特作以下补充:

1)当前测试三项值差与前次测试三项值差相比,呈上升趋势,基础奖金60元。

2)当前测试三项值差接近前次测试三项值差者,每拉近0.1分,奖励18元。

3)当前测试三项值差拉大前次测试三项值差者,每拉大0.1分,扣罚4元。

以下情况不在奖惩范围内:新分配、新调入、双班接单班、自愿申请跨学科、跨年级调整。

三、各类竞赛、优质课及论文等获奖奖励标准

     奖   级

 次

奖  等

奖        级

  项    金

国 家 级

省(区)级

地(市)级

县(市)级

校   级

竞赛

集体

500

400

300

300

260

240

240

200

160

160

140

100

80

60

40

个体

120

100

80

100

80

60

80

60

40

60

40

20




演出

集体

900

800

700

700

600

500

500

400

300

300

250

200

200

150

100

个体

200

180

160

160

140

120

120

100

80

80

60

40




科研成果

主持人

240

200

160

160

140

100

80

60

40

60

40

20




参与人

80

70

60

60

50

40

40

30

20

20

10

8




优质课

700

600

500

500

400

300

300

250

200

200

150

100

60

40

20

论文(课件、微课、空间、教学设计)

200

180

150

180

150

120

150

120

100

120

100

80

60

40

20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员





100

优秀学员





50

优秀教研组





200

备注

1、上述活动必须是教育部门(含教研、学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活动,学生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组织人员或指导教师。

2、培训讲座或经验交流(不含卷面或分析)市级100元,地级150元,区级200,国家级250元。凡培训方付费的,学校不再予以物质奖励。

3、论文奖励只限第一作者。凡发表论文仅限于国内统一期刊(CN或ISSN)。并视省(区)级二等奖予以奖励。

4、凡举办单位进行物质奖励者,学校仍然按制度进行奖励。

5、优秀奖视同级别三等奖进行奖励。

6、凡学校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不予奖励。

7、调课费每节6元。

四、办法2019年 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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