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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4-05 10:56 发布单位: 宁夏银川市永宁县第三 浏览量: 3731 【公开】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我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学校、教师建立家长有效联系方式台账,发现学生有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同时做好追踪登记记录。

3、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班主任或疾控部门报告后应及时按规定做好登记记录。重大疫情期间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落实每日追踪登记报告等。

4、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询问病情病因、治疗康复情况,及时报告学校。传染性疾病同时提醒学生及家长按要求进行规定期限的隔离,治疗康复且隔离期满凭康复证明方可复学。

5、学生因病缺勤期间学校应安排任课教师做好功课辅导,进行必要的关爱追访、心理疏导、情感劝慰等关爱措施。

6全校或某班级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二、复课证明查验。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接受治疗和隔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学生因传染性疾病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康复证明。学生持此证明到学校,由政教处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疫情防控期间凡按规定进行医学隔离、居家隔离的师生,隔离期满应持隔离期满解除隔离通知书交学校政教处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校园。(解除隔离通知书复印存档)。

三、学校把此制度的执行纳入绩效考核。因个人失职、不按规定落实追踪登记报告、隔离、复课验证等造成的二次传染或者造成疫情扩大、失控关班等情况,在评优评先、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一票否决。

 

                               永宁县第三小学

                               2020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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