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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第四小学2023下半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6 10:26 发布单位: 贺兰县第四小学 浏览量: 1094 【公开】

贺兰县第四小学文件

 

贺四小发〔202320号

 

 

              关于贺兰县第四小学2023下半年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公示

一、指导思想:

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确定分配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能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实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平稳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

 长:王琳

副组长:沈淼、谢占军、朱楠

员:辛金环 王旭晖 化志刚 欧晓静 司鑫洁 解永欢 陈芳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及分配办法

根据国办发【2016】62号、宁人社【2010】536号、宁人社函【2012】5号、贺人社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贺兰县第四小学2023年全年预算绩效拨付790249元,经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贺兰四小2023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754675元。下半年绩效考核发放81人(含外出交流、调动人员11人,其中:常金勇、张丹阳享受两个月中层津贴)共计374427。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贺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班主任绩效工资有关政策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38 号)文件精神,现调整我校校长书记、班主任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校长津贴绩效工资

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校(园)长(含书记,以下相同)、执行校长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不再从原有绩效工资总量中计提,不再执行学校调控线内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学校规模以及班额大小等为依据,按统一标准核增校(园)长、执行校长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各校考核、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每年按 12 个月核发。

中小学校长津贴以在校学生人数500以下(不含 500人)、500

—1000人(不含1000人),1000-2000人(不含2000人)、2000人

以上划分四个档次,按每人每月1200元、1600元、1800元、2000

元水平核增;执行校长、教学点负责人津贴依照中小学校长津贴

对应档次及发放标准的90%核发。

2.班主任津贴绩效工资。现有班级36个,全部为35人以上,每班600每月元,每月21600元,5个月合计上半年共发放108000元。经学校德育处考核结算后教导处汇总。

3.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贺兰2023年度预算绩效下半年核发380248元,共计79人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按月考核、半年发放。

1)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按教育体育局文件精神,学校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要通过工作量和个人业绩考核等方式统筹考虑,使其与班主任绩效工资保持合理的关系,不得以固定(最低)标准确定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中层领导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总计上半年1-6月提取53760元,每月平均计计提8960元,作为中层领导津贴发放(中层领导津贴具体为:①年级组长语数英艺体教研组长、工会主席、办事员250元:马艳 潘红 张佳丽 郭静 姚美娟 黎婷 张璇 王莉莉 申金玲 李惠、付丽娟、徐建宁、熊丁谊、宋鹏娇以上14,共计3500元(小学科教研组长算课时量不单独给计津贴)主任级600元:德育主任王旭晖、总务主任化志刚、办公室主任欧晓静,德育副主任解永欢、信息化主任陈芳(2人540元)共计:3480元。副书记辛金环、副校长谢占军副校长朱楠3660。共计:1980元。

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部分,同样依据《贺兰小教师月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为主”的原则,实行百分制考核。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教职工2022半年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374427-53760)÷6=53444.5元。

20231-6月学校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月平均为:660/月。

注:教师工作量按学校同学科平均量为标准工作量。

四、考核及核发

1.校长、书记管理岗位津贴的考核及核发按局有关文件或通知精神规定,由教育局考核及时发放。

2.班主任津贴由德育处按月考核,以季度(半年)发放。

3.中层领导、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津贴按学校规定,由财务室按季度(半年)发放。

4.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月度考核以季度(半年)计发。具体考核以《贺兰四小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进行。

5.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由学校负责解释,由教导处按月考核,由财务室按季度(半年)发放。

五、其他

1.考勤以打卡记录为准,外出培训、开会、办公人员可以进行外勤打卡。每月可补卡8次。以后台导出数据为考核依据。

2.工作量的核定:(1)教师工作量按学校同学科平均量为标准工作量。多课时按周课时加1分,少课时按周课时减1分(2)双班数学按作业量加10分。(3)功能室兼职每月算1课时,小学科教研组长每月算2课时,联盟兼职教研员每月算2课时。三个课堂(马文)每月算6课时,楼道执勤每月加5分

3.年级组、教研组单独给绩效津贴,不计工作量。

4.根据教育体育局请假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请长假的教师不发放绩效工资。

5.按照教育体育局相关精神,学校绩效工资发放人员以2023年财政核算为准。

                           

 

 

贺兰县第四小学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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