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三小学作业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精神以及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方案》(青教发[2021]55号文件精神),制定作业管理办法:
一、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二、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做好教学准备,课前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要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
三、按照课程编排意图和课标要求去上课,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
四、统筹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作业审核制度,加强对各门学科作业的统筹管理。
五、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设立每周星期五无作业日。
六、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代批作业。
七、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增强作业实际成效。根据学生学业基
础布置作业,探索基础性必做作业与拓展性选做作业相结合的弹性作业机制。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杜绝耗时长、动手难做、过程繁杂的作业,避免机械重复训练,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鼓励布置家务劳动、课外阅读、体育锻炼、艺术鉴赏、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作业。
八、认真对待学生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
九、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十、学校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教师教学绩效考核评价中。
十一、定期组织作业展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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