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原州区第十一小学教育集团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特制定本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做好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杜绝传染病的扩散蔓延。
二、具体操作过程
(一)开学前师生摸底排查,由南校长统一领导,三个副校长和学校中层分组包年级包班级的层层管理制度,摸排师生员工出行情况(白建国副校长负责五六年级、马朝芳副校长负责三四年级、马琴副校长负责一二年级),对我校每一名学生、每位教师假期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追踪,登记造册;教师员工由办公室樊主任负责、学生由安全处梁主任负责,严格落实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有隔离经历的师生处理;
1. 有隔离经历的老师需向各主管副校长提供卫健局或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副校长签字确认后,有隔离经历的教师将证明材料教学校医务室备案保留存档并由学校医务室金彩萍老师核实无误后方可入校上班。
2. 有隔离经历的学生需向各班主任提供卫健局或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有班主任收集登记交学校医务室备案保留存档并由学校医务室金彩萍老师核实无误后方可到校上学。
(三)对于患传染病的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的处理;
1.教师患传染病病愈且隔离期满后,需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汇报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将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务室复核确认登记,由学校医务室金彩萍老师核实无误后方可入校上班。
2.学生患传染病病愈且隔离期满后,需提前向班主任汇报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将医院病愈证明叫班主任,班主任到校医务室复核确认登记,由学校医务室金彩萍老师核实无误后方可入校上学。
(四)师生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类似症状。
1.教师必须上报学校安全处梁主任,梁主任上报学校主管马朝芳副校长,学校领导将依据具体状况及时采取隔离、防护等必要措施,同时立即送医院进行检查。
2.学生先上报班主任,班主任依据具体先采取隔离、防护等必要措施后,立即上报学学安全处,及时隔离、防护等必要措施。
需复教复学的,教师须走(三)1.程序;学生须走(三)2.程序。
三、实施流程图
四、实施要求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师生复教复课前的查验工作流程,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涉及到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流程要求,认真核实,确保学校防疫工作有效进行。
(三)班主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避免与家长发生冲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查验工作有序。
固原市原州区第十一小学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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