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二小学教学基础工作暨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2018年11月份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使课程改革收到实效,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 教学基础工作奖惩办法
1、 课前准备充分。根据学科特点、学生的接受能力、认知规律设计教法,做到以学定教,形成自己的框架模式,并准备好教具和仪器,教案须规范整洁,教务处对教师工作实行平时抽查和月普查相结合的办法。备课达不到要求的,除扣除学期考评分外,每少备一课时,扣津贴15元。
2、 严格实行课堂教学统检制度。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上好每节课。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不允许私自调课,课前坚持候课,不迟到、不拖堂,课堂上严禁随便外出、会客、接打电话、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否则,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学校考勤进行处理。教务处要每天对照课表查堂,对私自调课和无教案上课者分别给予15元处罚。
3、 精心设计作业,认真批改作业。作业次数和容量要符合学校要求。一二年级常识学科可不做书面作业。作业实行全批全改,批改符号要规范,写出等级评价,错题要及时更正,家庭作业可适量布置。教学检查时发现批改不认真、不及时或少布置、漏批改的要酌情扣发津贴。
4、 重视学生成绩考核。抓好平时、单元和期中、期末成绩统测工作,并认真登记上册,引入和建立公正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期中和期末检查时,成绩册、学生素质册、成长记录袋没有填写的,缺一项扣20元,不规范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5、 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组安排的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汇报课和各类竞赛活动,教研活动时间不得做与教研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教师每学期听课15节、行政领导听课40节以上,对无故不参加活动或不认真完成任务者每项扣津贴10元。
6、 认真参加校本培训和集体备课,大力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各学科、教研组都应围绕新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这个总目标确定学科教研课题。各任课教师每学期要上交一份质量较高的教学论文,对教师的研究成果学校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向有关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7、 认真完成“教学工作手册”、“教学进度计划”、“教研专题档案”、“教学工作总结”、“业务学习笔记”和期中、期末卷面分析等教学业务档案的完善工作,检查时缺一项扣津贴20元。
8、 精心编写校本课程和教案,内容具体完备,实用性强,形式活泼。精心组织活动课,活动应丰富多彩,有成效。
二、 教学质量测查核算及奖惩办法:
(一)核算办法
1、 几个核算概念(注:班级学生数,以实有学生数核算,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领导确定)
(1) 均分:
班级均分:=班级均分
年级均分:=年级均分
(2) 及格率:
班级及格率:=班级及格率
年级及格率:=年级及格率
(3) 两项值:
班级两项值:班级均分×70%+班级及格率×20%+优秀率×10%
年级两项值:年级均分×70%+年级及格率×20%+优秀率×10%
(4) 学期总评
班级学期总评:期中班级两项值×40%+期末班级两项值×60%
年级学期总评:期中年级两项值×40%+期末年级两项值×60%
2、 核算方法:
(1) 每学期按期中、期末统测的成绩核算学期两项值(统测一次的按一次核算)
(2) 按照班级与年级的学期两项值离均差(学期班级两项值减学期年级两项值)确定奖罚。
(二)奖惩办法
1、上级部门教学质量检测的奖惩:
(1)奖励:将任课教师的统测成绩与全市直属小学的均值相比,高于同年级同学科两项值的,学校对任课教师给予奖励,从+0.1起,每+0.1分,奖励15元;从+1起,每+0.1分,奖励25元;从+3起,每+0.1分,奖励35元。
年级学科两项值达到全市第一、二名者,分别给予集体奖1800元、1200元、600元的奖励。
(2)处罚:任课教师统测成绩低于全市直属学校均值的,从-1.5起,每-0.1分,罚5元;从-3起,每-0.1分,罚10元。
(3)个人名词获全市直属学校一、二、三名,除离均差核算奖励外,分别获名次奖励400元、300元、200元。
2、校级教学质量检测的奖惩:
(1) 在学期质量检测中,任课教师的统测成绩高于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均值的,学校对任课教师给予奖励,从+0.1起,每+0.1分,奖励10元;从+1起,每+0.1分,奖励20元;从+3起,每+0.1分,奖励30元。
(2) 在学期质量检测中,均值低于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的,学校对任课教师予以处罚,从-1.5起,每-0.1分,罚3元;从-3起,每-0.1分,罚5元,依次累进。
(3) 学期中间接课的,按任课时间长短计算奖惩。
(4) 包年级领导是教学成绩的主要负责人,所包年级成绩在全市统测中获第一、二、三名的,奖励包年级领导300元、200元、100元,获第四、五名的罚包年级领导100元、200元。
3、为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学期头接课(整学期)的教师,除按以上奖惩办法进行奖罚外,特作以下补充规定:
(1)接课教师教学测查成绩与前学期学校核算成绩相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两项值差距缩小在1分以内(含1分)的,除执行奖惩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外,每缩小0.1分奖励10元,差距缩小在1分以内的不予奖励。
(2)接课教师教学测查成绩呈不断下降趋势,与前学期学校核算相比,差距增大1分以上(含1分)的,除执行规定奖罚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外,每增大0.1分,加罚4元,差距增大在3分以上的,每增大0.1分,加罚5元,以此累进。
(3)本补充规定对接课教师一学年内使用。
2018年11月
三、各类竞赛、优质课及论文等获奖奖励标准
| 国家级 | 省(区)级 | 地(市)级 | 县(市)级 | 校级 |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
竞赛 比赛 | 集体 |
|
|
| 640 | 260 | 240 | 320 | 200 | 160 | 160 | 140 | 100 | 80 | 60 | 40 |
个体 |
|
|
| 200 | 140 | 120 | 120 | 100 | 80 | 80 | 60 | 40 | 40 | 30 | 20 | |
演出 演讲 | 集体 |
|
|
| 400 | 350 | 300 | 300 | 260 | 220 | 220 | 180 | 160 | 100 | 60 | 40 |
个体 |
|
|
| 260 | 200 | 150 | 150 | 120 | 100 | 100 | 80 | 60 | 60 | 40 | 30 | |
优质课 |
|
|
| 300 | 250 | 200 | 200 | 180 | 150 | 150 | 120 | 100 | 60 | 40 | 30 | |
论文(课件、教学设计) | 200 | 180 | 150 | 180 | 150 | 100 | 150 | 100 | 80 | 100 | 80 | 60 | 60 | 40 | 30 | |
优秀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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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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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 | |||||||||||
优秀 班主任 优秀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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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 | |||||||||||
优秀 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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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 |||||||||||
备
注 | 1、上述活动必须是教育部门(含教研、学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活动。 2、论文奖励只限第一作者。凡发表论文仅限于国内统一期刊(CN或ISSN)。并视省(区)级二等奖予以奖励。 3、凡举办单位进行物质奖励者,学校给予50﹪的奖励。 4、优秀奖视同级别三等奖进行奖励。 5、凡学校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不予奖励。 6、调课费调至每节8元。 | |||||||||||||||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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