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二小学

德育工作工会活动

2018年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06 08:43 分类:工会活动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二小学 点击量:1568 【公开】

青铜峡市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服务职工群众,救助患病职工,完善我市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缓解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问题,根据自治区、吴忠市总工会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青铜峡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党办发[2015]43号)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总体要求,推进创新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职工医疗保障机制,围绕广大职工对提高医疗保障的基本需求,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期间,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再通过职工医疗互助给予适当补助,进一步减轻患病职工家庭经济负担、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原则和特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一种会员合作制的医疗保障机制。由工会发起并组织实施,坚持“自愿参加,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具有群众性、互助性和公益性。

    (二)范围和条件。凡青铜峡市辖区内镇、街道、农林场,机关、事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农民工)、下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其家属(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均可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单亲家庭或夫妻双方都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其子女(18周岁以下或在校大中专学生)可免费享受职工医疗互助待遇。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由各单位组织职工参加,无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农林场、社区参加。

    (三)管理和使用。职工医疗互助金由市总工会建立专门账户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互助资金收支规范。如发生资金缺口则由市总工会申请上级工会组织予以补助,经费结余较多则适当调整报销项目和比例。若当期互助金结余,结转下期滚动使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所需业务工作经费由市总工会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在职工医疗互助金中列支。

    (四)资金来源。职工个人缴纳的互助金;政府、行政和工会的补助;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利息及其它收入。

    (五)互助期限和缴费标准。自本期开始将职工医疗互助期限调整为自然年度(即201911日至1231日),为了保持职工医疗互助的连续性,将201881日至20181231日纳入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期限,且不增加缴费标准。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期限为17个月(自201881日至20191231日)。参加人员在20186-7月期间完成缴纳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因故迟缴费的,自缴费的次月起执行。

    (六)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人员,在一个互助期限内,因患病在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经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批准转院在市外住院治疗,一次性住院费用达到互助活动起付标准的,均可申请领取职工医疗互助补助。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不分具体病种,依据个人住院费用自付额度(医保规定的全自费除外),在起付标准2001元以上的按照以下标准补助:个人负担2001--5000元补助30%;个人负担5001--10000元补助40%;个人负担10001--30000元补助50%;个人负担30001--50000元补助60%;个人负担50001元以上补助70%,但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0元。

    职工医疗互助参加人在住院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备齐相关资料向参加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初审后逐级上报市总工会,经审核确认后领取职工医疗互助补助金;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应事先向参加单位和市总工会报备;对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料齐全的申请补助对象,市总工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611-30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目的意义、主要内容、补助程序,印发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动员缴费阶段(201871-31日)。各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政策,动员职工(农民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做好互助资金收缴、登记造册、信息汇总等工作,731日前完成互助金收缴,互助金交至“青铜峡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收支专户”(户名:青铜峡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收支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青铜峡市文化街支行,账号:106034229304),并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保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至市总工会,纸质版盖章后送交市总工会。 

    (三)启动实施阶段(201881-20191231日)。做好档案资料整理、核对互助资金信息、办理职工医疗互助补助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工会要把组织职工(农民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作为“服务民众、保障民生、凝聚民心”的重要举措,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农民工)组织到互助活动中来,聚小钱、解难事、办好事,缓解患病职工(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减轻职工(农民工)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农民工)医疗保障水平。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全员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各基层工会不组织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市总工会将取消该单位职工的各类救助资格。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政策性强、覆盖面大、涉及面广。各级工会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借助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开展互助活动创造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和讲解,使广大职工(农民工)树立“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把本系统、本单位、本企业的职工(农民工)组织到活动中来。

    (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市总工会要严格按照《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办法》,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持续发展”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互助资金,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市总工会经审会要不定期的对互助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查,接受市审计和财政部门对互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确保互助资金使用规范、管理有序、稳步推进。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郝亮

联系电话:3665152

电子邮箱:qtxszgfu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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