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学校概况规章制度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评优评先相关补充规定(讨论稿)

发布时间:2020-12-23 16:11 栏目:规章制度 发布单位:办公室 点击量:1108 【公开】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评优评先相关补充规定

(讨论稿)

根据我校的具体校情,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力,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推动五中持续、健康、科学地发展,为青铜峡人民办好满意的优质教育。结合上级教育管理的机制和,遵照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年终考核优秀等级的评选:

1、年终考核优秀比例以人事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确定的比例为准核定优秀等级的人数。

2、考核分为班主任组、任课教师组、行政教辅后勤组三个组别,根据上级部门分配比例同等核算各组优秀名额。因学校综合考核排名靠前增加优秀名额,按增加人数多少优先考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3、确定优秀等次依据《青铜峡市第五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分组排序,做为评选的主要依据。

4、对于年度内中考、全市质量监测中教学成绩突出者(语文、数学、英语排全市或全校前三名;物理、化学排全市或全校前二名;其他学科排全市或全校第一名),且在当年教师节没有被教育局及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师,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评选优秀等次。

二、教师节各类奖励的评选:

1、教师节奖励项目、名额,随教育局及以上部门的决定为准。

2、“古峡名校长”按照上级具体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积极参评。

3、“古峡名师”评选先由教师自主申报,上交局级以上相关类别证件资料由学校考核排序,并结合教育教学实绩、知名度等因素确定上报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进行联评。

4、“模范班主任”评选只在毕业班班主任中评选。根据当年毕业班各班级升学率的排名进行确定。

5、“优秀教师”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的评选在中考各学科全市(或全校)名列前茅及市级统测学科第一名的任课教师中选拔。按照惯例中考学科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排全市(或全校)前三名;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生物排全市(或全校)前两名,体育、信息技术排全市(或全校)第一名。若名额有限参考教师学期或年度考核成绩排序确定。

6、如果上级另设其它奖项,根据上级决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三、年终督导评估先进个人的评选:

1、评选主要因素有师德表现、教学成绩、行政管理、班主任工作,兼顾教研表现、劳动纪律、特殊情况等因素。

2、按一线教师和行政教辅后勤分组评选,名额分配比例:七、八年级各占20%,九年级占40%,行政教辅后勤占20%。

 3、中考、市级质量监测中成绩在全市(或全校)名列前茅的教师,在教师节没有表彰的人员优先确定(近两年不能重复评选),其余名额在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平均成绩领先的教师中评选。

四、上半年德育类先进个人的评选:

1、先进集体的评选依照上级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由政教处提供相关资料。

2、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在行政领导、年级主任等管理者中进行,主管德育的领导优先评选。

3、模范班主任的评选在七、八年级的班主任中进行,以本学年度两学期的班主任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

4、其他类奖项依照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五、上级另设其他奖项,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六、学校级别的各类先进评选依照学校的惯例进行。

七、评选各类先进的相关规定:

1、任何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依据,成绩低下者不予参选。

2、本年度中违规违纪受学校、教育局及以上部门纪律处分、法律制裁的人员一票否决,不得评优选先。

3、年度考核中成绩过低、且位于同类考核组后10%教职工,不予参加本学年度相关先进评选。

4、年度考核优秀不得与本年内教育局及以上先进重复,其它各类先进荣誉称号在近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得与同级别及以下级别的先进荣誉称号重复,但可以参加更高级别的先进评选。当年评上职称的教师,本学年度或本年不参加年度优秀及各类先进评选。但校级先进不受此条限制。

5、青年教师必须工作满一年后,方可参与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

6、本年或本学年度内,请假累计30天及以上的教职工不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且年度考核优秀不能为优秀等次。

八、一票否决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优评先。

1、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者,三年不予评优评先;

2、违反校纪法规或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师德考核达不到合格等次者、被上级追究或家长投诉经核实者、在教学常规检查(如备课、批改作业、学生安全管理等)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累计两次以上者,不予评优评先;

3、学年累计病事假超过30天(含30天),或者有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含半天);擅离职守、寻衅滋事、谩骂学校领导教师等行为者不予评优评先;

4、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或无故拒绝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培训、公益活动、值班、临时性工作等)者不予评优评先;

5、在中考和市级质量监测中,个人成绩居同类学校同学科教师总人数的后10%者;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2020年12月22日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Copyright© 2020 nxeduy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备16000125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493号    宁ICP备16000125号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技术支持:宁夏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客户服务热线:0951-5559291   0951-5559148 校园开放平台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市小坝镇     联系邮箱:393469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