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总务安全校级安全管理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11-07 09:12 栏目:校级安全管理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五中学 点击量:61 【公开】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途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共公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及措施

(一)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校内发生5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报告程序

1)相关人员(卫生室管理员和各班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应职能组,领导小组成员(周洁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书记并报告市卫生疾控中心和青铜市人民医院。

2)学校(校长、专职副书记)同时报告当地政府、直管教育局。

3)学校(校长、专职副书记)1小时内向教育局专报信息。

4)学校(校长、专职副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处置措施

1)学校报告人(校长及领导小组成员)以最快速度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2)由教师灶管理人员立即封存现有食物,并向防疾部门和疾控中心、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3)严重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迅速建立抢救指挥机构,机构由政府、教育局、学校领导、卫生防疾和疾控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可分设现场指挥组、事件调查组、防护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负责,高效处置。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救治秩序。

4)迅速开展调查,及时发现食用有毒食品的学生,同时迅速开展心理干预,集中进行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述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5)配合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的调查。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全体教职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若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和各班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4)事故发生后,可以采取校门口电子屏幕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故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避免造成混乱。

(二)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

1.报告程序

1)学校发生突发传染病,由校长、专职副书记书记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和有关医院。

2)学校(校长、专职副书记)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

3)学校(校长、专职副书记)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专报信息。

4)学校(校长、专职副书记)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专报信息。

2.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由学校(校长、专职副书记)向市教育局、市防疫部门、市疾控中心、市医院、市政府报告。

2)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封闭疫点,及时隔离发病人员,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

3)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4)在校卫生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指挥下,组织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

5)在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由校医及卫生健康负责人对公共场所和功能室、办公室、教室、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毒,指导师生服用预防药品。

6)班级发病人数或学校发病人数超过三分之一时,在确保传染不扩散的情况下,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可采取有效措施和调整教学工作和秩序。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积极开展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实事求是地向师生讲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不得渲染与夸大,以确保学校的稳定。

2)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事件发生后,可用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避免造成混乱。

(三)一般卫生突发事件。

校内发生师生突发疫病(包括正常疾病),病情轻者可让师生到医院看病治疗,较重者,班主任协同有关人员组织护送到就近医院诊治,并根据情况负责通知家长、转院等工作,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在教学工作中突发的伤害、突发疾病,任课教师负责处理、报告相关机构和班主任,并协同迅速有效处置,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四、工作要求

1.分工明确,要高度重视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全体师生员工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增强责任感。

2.学校要把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工作作为稳定大局,防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各有关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加强监管,发现迹象,可疑点,立即报告值班领导,以便果断处理。

4.师生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带有预警性和苗头信息,密切掌握,及时汇报。

5、责任区人员要做好重点区域部位的监管工作,防止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五、善后工作

1.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恢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等,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2.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组织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各组织职能任务分工,划清权限职责,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处分。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因未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要按职能任务分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理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六、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专职副书记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1.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专职副书记 工会主席 德育副校长 总后副校长 教学副校长  

 员:教导主任 政教主任 办公室主任 信息化办公室 总务后勤主任 安全员 年级主任 班主任  保安  保洁  

主要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我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早期症状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件危害的扩散、蔓延、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8)按其它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行。

2.信息联络组

组长:专职副书记

成员:政教主任 政教干事

工作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发现,保证事件报告工作的质量和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2)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按要求及时上报。

3)按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行。

3、医疗处置组

组长:德育副校长

成员:负责卫生教师 

消毒安排:卫生保健人员

消毒:保安

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纠正、指导和奖罚。

2)加强教室、实验室、办公室、食堂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尽量不使用空调。

3)认真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洁,对教室、实验室、办公室、食堂定期喷洒消毒。

4)特殊情况下启动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入校园人员健康状况,了解学生、教职工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保持与卫生防疫机构的密切联系与合作。

5)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指示。

6)按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行。

4、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组长:政教主任

成员:年级主任 各班班主任

工作职责:

1)对公共卫生知识进行宣传、教育,科学认知病情,对做好科学防护工作。

2)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做好疏导工作。

3)按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行。

5、安全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后勤主任

成员:卫生保健人员

工作职责:

1)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和器械。

2)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和化解矛盾。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作好师生的撤离工作。

3)按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行。

(二)日常工作分工

   室: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室:教务处、各功能室管理员

年级组办公室:政教处、年级主任

教室:各班主任及其班级任课教师 

   病:校医及卫生健康负责人

   区:政教处、政教干事 

兼职卫生员:政教处、政教干事

员:各班班主任 

人:校医及卫生健康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建立相关制度、检查、记录报告,督促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2)按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行。

七、突发事件预防

1.学校要经常对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卫生隐患。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饮用水必须向供水单位索取卫生合格证,并做到及时清洗饮水器。

2)教师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

3)教师灶食品贮存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及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八、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健康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班级安全员→班主任→年级主任→学校校长→教育局、疾控中心)的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24小组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校长室电话0953-3056567)。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政教处、校医卫生健康负责人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九、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我校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检查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我校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教育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四)校内疫情

校内若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性病毒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等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报青铜峡市教育局、市疫控中心批准。

十、事故调查

⑴由领导小组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圈定知情者、见证人,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⑵及时安排人员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和责任,便于统一口径、准确汇报、稳定事态。

十一、应急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电话:

青铜峡市第五中学校长室:0953--3056567

教育局办公室:0953--3068129  

体卫艺安全管理室:0953--3069223

市公安局值班室:0953--6566099   120急救中心:120

市医院急救中心:0953-3051120  0953-305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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